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选房看房 >详情

我在老家买了套房,开发商办理贷款时要我提供收入证明,但我是自己做点小生意的,这咋正明啊

134****1274 | 2014-04-25 10:50:59

已有2个回答

  • 155****0121

    自己做小生意的买不了,没有社保和纳税是限购的,只能买四十和五十年产权的商业

    查看全文↓ 2014-04-27 15:36:05
  • 144****2029

    很抱歉,以您现在这种情况,您只能选择50年产权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商住两用房,北京买房现在一您是北京户口,二是您社保满五年,中间断档**多不超过3个月。
    商业贷款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位证,收入证明至少是贷款额度的两倍,银行流水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

    查看全文↓ 2014-04-25 11:02:26

相关问题

  • 找朋友公司开据就可以了,有公章就可以了,不过要配上您银行的明细。

    全部2个回答>
  • 这个问题得分开来说,您享受什么样的利率,所以不确定。没有办法明确回答

    全部11个回答>
  • 是外地**,需要在京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者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而且只能在京购置一套房产。

    全部4个回答>
  • 你是哪里户口啊?如果是湖南省内的也可以呢

    全部2个回答>
  • 租金暴涨的定价权掌握在各个房东手中。而许多房东对铺面的定价十分随意,铺面所处的区域商业尚未带动的时候,倒也遵守每年按一定比例上调的承诺,但看到经营户生意有点气象,往往会冷不丁来个涨价的要求。并且,在一定的区域内,铺面租金的涨价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一家涨了,别的也会一窝蜂跟上。“许多铺面往往是被商户做起来后,房东就来趁机敲竹杠” 房东涨租金,可以随意定价。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还可以有法可依,不用低三下四。但是续租的时候,特别是商铺的房东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狮子大开口,反正没有哪条法律可以管制约束,爱租不租,“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是这对承租人太不公平了!商铺不同于家庭住房,哪个承租人不需要投入装修设施费用,靠时间熬出来的生意,而且就目前的情况,费用一般比较高昂,如果拆除就全部浪费,不拆,只能让房东不当得利。 国家的法律只说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缺乏可操作性。“法不禁止即为合法”,那房东就当然可以一本暴利了。但是对于承租者而言,什么“优先租赁购买权”、什么“协商”,实际上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是人家房东“砧板上的菜,想咋切咋切”,不同意房东的霸王条款就得面临更大损失。——这样悬殊落差的不公平局面怎么让租客和房东之间和谐相处,怎么能不抬高物价??怎么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怎么能缩小贫富差距??? 住房和商铺租金涨幅没有相关的国家部门监管,对于房东随意涨租现象,市场监管尚属空白,完全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 仅仅以“市场经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字眼蒙混过关。谁愿意被打被欺负啊?但是“法律无情”呀,国家法律都偏向富人,处于劣势地位的人只能忍气吞声,任人宰割。“协商”?人家房东不愿意“随行就市”,不愿意参考邻近房屋的租赁价格,坚持要想怎么涨就怎么涨,你只能当孙子。 门面房东可乱涨房租,为什么没法维护租房者利益?我们国家什么时候能有这方面明确的规定呢?利益是两方面的,法律不可以这样只有单方面的利益维护啊!!!!房东凭什么可以随意大幅度上涨租金? 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应该比纯粹的市场经济更具有优势才对。国家一直强调关注民生,关注人民的“吃穿住行”,“吃和穿”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人来说,不算大问题了。但是“住”的问题,似乎国家很关心,除了关注家庭住房,有没有关注过商铺租赁房屋呢?国家一直在强调:和谐社会、依法治国、有法可依、鼓励创业就业、缩小贫富差距,但是,中国到目前为止,怎么就没有法律对“房东肆意大幅度增加商铺房租”进行管制和约束呢? “前几年店面租金占生意开支的三分之一,大家都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生意做得还不错,可是近两年这个租金的价格一涨再涨,几乎占了大半的利润。生意差的时候,挣的钱还不够交房租。。。。。。 希望当权者们,赶快研究制定怎么保护这些门店小商户们吧!!现在房子的租金不是上涨了是在爆涨,在不出台措施保护这些小商户,要不了几年,这些经营多少年的小商户都得完蛋!!! 德国房价十年不涨原因: 房价、房租超高和暴利者,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坐牢。我国应该象德国学习,用法律规制好房屋租赁关系,让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和谐,快速平稳发展。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