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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予未过户是否可以收回

156****0708 | 2014-04-25 18:58:43

已有6个回答

  • 156****8074

    您好!如果当您母亲写的材料没有见证人或者按手印什么的,也可以当成没有,你们几个可以适着去过户,说不定可以过的

    查看全文↓ 2014-04-28 15:38:23
  • 143****1664

    没有过户的话是可以的,不过前提是你们当时没有正式的签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39:28
  • 145****7805

    您好!我想问一下,您母亲现在手上还有小房本吗?如果手上有小房本,写了赠于材料,但没做过公证.还是可以算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46:24
  • 135****1121

    没有过户的话是可以的,不过前提是你们当时没有正式的签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26 10:20:30
  • 153****5556

    法院的判决书已经说的很明白的,虽然还没有过户,但是实际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您的孩子了!所以您已经没有所有权了!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9:44
  • 148****8007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又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


    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查看全文↓ 2014-04-25 20:07:23

相关问题

  • 如果尚未过户或者办理公证,在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

    全部3个回答>
  • 比较麻烦。如果当初签订了购房协议,房屋产权人全部签了字,通过法律途径应该能赢。遇到过这种情况,**终房主既不情愿的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希望楼主也能早日解决。

    全部5个回答>
  • 一般来说,父母可以收回赠予给子女的房产,但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如果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已经被子女出售或抵押,则父母收回房产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子女已经对房产做出了实质性的处置。此外,如果该房产已经转移到子女名下,父母仍可以要求子女返还该房产,但子女可以拒绝返还,尤其是在子女已经花费了大量资金维修该房产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一、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也有权要求返还房产。二、法定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也就是说,只要发生撤销事由,不管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或者他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在法定除斥期间内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虽然送了人的东西再要回去感觉有点“没品”哦,但毕竟具体事情还是要具体分析的,而且房子也毕竟是一个大物件,送的时候想想清楚的好。反悔拿回还是有点烦的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