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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使用期限问题

141****0013 | 2014-04-26 15:01:35

已有7个回答

  • 132****0795

    这个政府还没有出台政策,而且房子基本上都不会住到70年的,都要拆迁了。

    查看全文↓ 2014-04-28 18:52:08
  • 155****7270

    你好!这个问题你不用太担心。现在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到期后,你肯定能继续住下去的,但可能要交点费用。

    查看全文↓ 2014-04-28 12:50:19
  • 138****6831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
    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查看全文↓ 2014-04-27 10:06:48
  • 132****1393

    你好,房子的产权年限为70年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58:58
  • 135****5400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同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住户还要支付土地使用费,这样规定是否合适,建议进一步研究。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正因如此,你不必太介意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大众的切身利益,任何法规政策的出台,都会充分考虑大众的利益.你还是按你现在的需求及经济实力来购房吧.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48:44
  • 145****6254

    70年后的事情政策谁都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是70年后房子反正是不属于你,也没有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26 21:53:48
  • 135****4411

    要看你的房子是不是商住两用的,要是有商业用途就是50年的,如果是完全住宅到时会有顺延的

    查看全文↓ 2014-04-26 1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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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县莲塘镇文卫路71栋1单元是什么时候的房子,据说房子的使用年限是70年,我想推断下,麻烦专业人士指导下,貌似使用年限到了是会拆迁还是怎么地,尽可能详细点哦

    全部3个回答>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3个回答>
  •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从拿地开始计算,大致分为: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我国是土地国有,买房子实际是国家土体使用权的出让,所以我国房屋有产权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3个回答>
  •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全部3个回答>
  •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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