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纠纷 >详情

关于房屋租凭纠纷

142****5319 | 2014-04-27 12:33:25

已有8个回答

  • 153****7709

    那就要看业主是否追究了,如果业主真的告上法庭,那您肯定还要有其他的赔偿,其他人跟您说没有责任那也只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因为可以说百分之99以上的业主遇到客户违约,都只是扣留违约金,不会起诉,但是也真有这样的,跟您说一个我曾经遇到过的案例···
    2009年5月我签了一个京城雅居的叠拼别墅,当时租金是9000元/月,付款方式:押2付3.客户是个做生意的,业主是一位50多岁的女士(无业、整天就是呆着)。客户住了半年就不租了,客户交的两个月押金也没要,当做违约金了,结果这个业主就把客户给起诉了,这个官司打了4个多月,结果**后法院判决客户又赔偿了业主一些钱。

    查看全文↓ 2014-05-19 15:26:02
  • 138****4286

    没有违法 不需要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5-19 14:46:16
  • 131****5789

    这个不行的 该多少就多少

    查看全文↓ 2014-04-29 09:11:12
  • 142****1948

    不可以的,要安合同办事赔偿违约金一个月租金,你可以和房东商量,看是否可以多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4-04-28 20:35:42
  • 156****0136

    这个就是你的不对了,太相信别人,好心办了坏事,协商解决,没有别的办法。谁要人家有合同了。

    查看全文↓ 2014-04-28 19:48:13
  • 147****1713

    首先说一下,你是一个讲理的人,做事都是按照老百姓的朴素思想来考虑,但是有些想法与法律规定是不一致的。
    1、 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原来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新的租赁条件,包括租金、期限等,需要重新商议。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不能达成新的合同,租赁关系就不能继续下去了。但是,出租方应给承租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腾房。具体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可根据房屋中物品多少、当地寻找租赁房屋的难易程度来决定。
    2、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优先租赁权”没有法律依据。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但对于其他地区没有效力。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房屋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
    3、出租人非法把厨房隔断成房屋出租,如果违反双方的约定,给你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给你造成损害,而是违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对于解决你的问题没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30:56
  • 135****9221

    这是正规合同吗?你签字了基本也很难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法律成本太高,并且**终可能就是和解。。。以后看合同要仔细。。。。

    查看全文↓ 2014-04-27 22:52:17
  • 153****8506

    是试卷,还是实事。假如是真事,合同没有讲租金的准确数字,就是个很大的缺陷,可能双方对此没有异议。如果已经签订了,就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要从合同的疏漏上找毛病,如果不想履行,说明理由,求的谅解,还可以做出适当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4-27 12:51:33

相关问题

  • 您好:是自己和租户签的合同吧?不是正规的合同。 只能督促他们快点搬家,你现在可以让中介的人给你带客户看房。

    全部10个回答>
  •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遇到这类房屋出租合同纠纷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还有就是你的合同没到期的话,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房东是要赔偿你规定的损失金额的。

    全部3个回答>
  • 租赁协议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双方另外签订/达成仲裁协议的,应由仲裁委裁决,否则由法院管辖。追问合同有约定,其内容是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法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这种应该由谁裁决。

    全部5个回答>
  •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全部3个回答>
  • 现在关于户口的问题官司是打不赢的,所以只能按照合同走了,当初知道里面有户口迁不出您好买?现在没有办法解决了,只能找到上家叫他迁走咯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