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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保安拦截业主回家及购物,该怎么办???急求!!!!

137****1441 | 2014-05-24 11:51:19

已有5个回答

  • 143****4532

    觉得它的物业差的话可以选择有摄像的方式拍下来,完了之后可以选择投诉,向律师去申请上诉,**好大家业主一起去会比较有力度如果还可以找到开发商可以找开发商换掉再找其他物业,或者你们业主自己去组织或者找一个物业只是会比较折腾。
    祝你们成功。

    查看全文↓ 2014-05-26 22:58:24
  • 151****8046

    物业送个小红包就搞定的,您可以到小区街道办事处投诉,或直接到物业总部投诉。

    查看全文↓ 2014-05-25 22:30:16
  • 137****8855

    先打他一顿.然后再投诉他

    查看全文↓ 2014-05-25 17:32:53
  • 135****6497

    这个违规操作的,你要找物业协商的,不成可以告物业的。

    查看全文↓ 2014-05-25 09:05:59
  • 145****4745

    如果无缘无故拦截,就报警或者投诉到物业管理处,要求开除他。

    查看全文↓ 2014-05-24 12:18:33

相关问题

  • 物业费的收取是按照物业公司服务等级来收取的

    全部3个回答>
  • 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的职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职能:  安全保障  建立一支具有足够力量的保安服务队伍,是提供保安服务的前提,从数量上应足以承担起小区的保安服务任务,应经过严格培训,具有做好小区保安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应该配有使它完成保安服务任务的必要的工具和装备。保安服务要以经过缜密研究确定、并严格执行的保安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做保障,确保工作有效和接受监督。  当然,保安队伍人员和装备的配备,只能根据收取的管理费用量力而行,物业公司的责任是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好业主这笔费用。  预防隐患  高水平的保安服务,绝不仅仅是看门护院和站岗巡逻,而是在做好日常保安服务的同时,通过管理者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收集社会治安信息、动态,发现那些可能给小区和业主安全带来危害的潜在隐患,并能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向业主事先提出必要的警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维护秩序  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各类影响治安和交通秩序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物业保安人员在值勤中,通过对闲杂人员的清理,对进出小区车辆的疏导指挥,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等,达到保持小区整体治安秩序良好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业主和小区提供一个安全、祥和、有秩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紧急应对  治安、火灾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有许多的不确定因素,难以避免。物业保安服务在各种危害业主和小区安全的危险发生时,应能及时组织力量对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予以制止,对已经发生的事态予以控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社区服务  物业小区的保安服务,不应是冷冰冰的。物业保安为小区进行保安巡逻站岗的同时,可通过诸如帮助业主搬家、为业主叫出租车、帮助业主提携重物、扶老携幼、组织一些有益于小区建设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将保安管理融于服务之中,加强与业主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客户的感情,使物业管理者和业主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  尽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双方之间签订的是保安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保安服务不能像国家警察一样行使国家授予的职权,但相互配合、维护一方平安,为社会、为大家提供治安秩序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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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违章搭建的地址,部位,违法建筑的类型,面积,以及影响了其他业主或居民的正常生活的理由写上,要求房管部门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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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是目前小区管理上面的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是否应该补交维修资金。目前主要的情况如下:1、新的商品房小区普遍不存在欠缴维修资金的情况;2、拆迁安置房、廉建房等当时没有产证或没有办理产证,随着房产转为普通商品房时,一般需要补交维修资金;3、历史遗留问题的老商品房小区,因当时的法规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维修资金而导致维修资金没有缴纳的,目前一般通过政府部门协调开发商补交开发商缴纳部分,居民未交的部分一般不再追缴。4、老公房老小区等维修资金未到位的,同3,一般老公房小区由其开发单位(很多老公房是由国企或集体企业修建分给单位职工的福利)解决欠缴维修资金,一个个人的部分也不会追缴;5、目前还存在一个问题,老小区由于开发时间较早,当初房价较低,目前通货膨胀等原因,导致原有维修资金不足,对小区的维修产生较大影响,目前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层面(物权法,各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指导业主再次筹集维修资金,但在实践中还没有看到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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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种解决方案哦,看你是哪一种了,希望能帮助你哦。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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