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现金提取办理程序:(一)职工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提取审核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二)提取审核岗负责初审职工提取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即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审核职工本人是否有自有住房、是否失业后两年以上未就业、小面积房产是否多次重复交易的应留存相关材料,及时交由提取审批岗与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就业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联系审核确认,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确认结果给职工能否提取的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告知职工具体原因。(三)以上是我从百度帮你了解到的信息,你可以看看,学习。(四)至于我,之前是找公司提取出来的,l85.5OO3.l685,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了的,都可办理。(五)**好,就是你自己亲自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那边去问问,了解一下怎么办理。希望对你有用,能帮到你。
全部3个回答>关于嘉兴公积金提取,代取嘉兴公积金的问题?
138****4001 | 2014-07-25 15:17:10
已有3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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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228
不能,不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8-30 16:29:31 -
155****5443
不能代取
查看全文↓ 2014-08-29 15:56:31 -
158****9880
但是得喂喂喂呈现出
查看全文↓ 2014-08-22 17:26:34 -
144****0207
不能让别人代取
查看全文↓ 2014-08-20 10:16:07 -
142****4519
只能本人去提取
查看全文↓ 2014-08-19 21: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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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636
提取 公积金 需要 发票 购房合同 贷款合同 等资料
查看全文↓ 2014-08-14 11:4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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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423
电话确定一下吧,
查看全文↓ 2014-08-12 21:07:06 -
134****2057
打电话过去可能更清楚
查看全文↓ 2014-08-12 20:22:35 -
141****4399
问一下公基金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8-12 13:43:42 -
155****3310
可以致电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8-12 11: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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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231
不是很了解
查看全文↓ 2014-08-12 09:48:59 -
144****6121
可以到公积金管理处咨询下
查看全文↓ 2014-08-11 15:19:30 -
133****8855
可以到公积金管理处咨询下
查看全文↓ 2014-08-08 17:25:58 -
156****6563
请你去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啊!
查看全文↓ 2014-08-08 09:15:42 -
154****6271
请咨询嘉兴公积金管理处
查看全文↓ 2014-08-07 19:05:02 -
141****6505
请咨询嘉兴公积金管理处
查看全文↓ 2014-08-07 17:31:27 -
147****1275
请咨询嘉兴公积金管理处。
查看全文↓ 2014-08-07 13:09:17 -
142****1404
不太清楚的哦
查看全文↓ 2014-08-07 11:55:57 -
136****6314
去相关部门咨询啊啊
查看全文↓ 2014-08-06 20:32:32 -
147****5670
到有关部门问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8-06 17:54:43 -
135****8703
当地咨询啊
查看全文↓ 2014-08-06 13:49:07 -
135****2325
问嘉兴的房产经纪人
查看全文↓ 2014-08-05 13:26:21 -
142****1160
问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8-05 09:20:22 -
148****9877
问问当地办事处
查看全文↓ 2014-08-04 13:15:24 -
141****2525
问问下就知道了222222
查看全文↓ 2014-08-03 17:09:13 -
154****9278
这个必去公积金处查查啊
查看全文↓ 2014-08-03 14:38:56 -
138****0919
公积金直接取出来不
查看全文↓ 2014-08-03 10:44:50 -
143****5623
这个你可以去银行去问问
查看全文↓ 2014-08-02 10:40:50 -
158****8515
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8-02 00:34:27 -
156****6489
不可以的啊
查看全文↓ 2014-08-01 17:13:57 -
145****7028
具体可上网查询
查看全文↓ 2014-08-01 16:02:16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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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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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的;5、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且必须符合规定的余额条件。其中还清贷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多少限制,但提取额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5万元)或达到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5%。办理按月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本息额的12倍; 10、支付房租的; 11、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12、因失业、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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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单位初审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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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职工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及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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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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