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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有什么新政策 如何在厦门买房

146****1879 | 2016-04-27 18: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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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3433

    从厦门市人民政府获悉,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外,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附上相关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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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的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0月8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要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事隔2个月,厦门的落地政策执行的如何呢?截止到2015年12月4日这一利好新政暂未在厦门落地。 厦门暂未执行互贷细则 异地贷款在厦门暂难落地。那么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经逐步从省内落实异地互贷政策,为什么厦门却暂未实行,我们来看看操作层面上的问题。 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指尖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 二是:厦门楼市交易火爆,公积金“水池”告急,厦门人自己买房都需要“等贷”,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 厦门虽然暂未执行异地贷款,但已开始“异地互认”等业务,在住建部细则出台后,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也有了指导意见,相信并不是难题,只不过还需要给公积金中心时间来准备,此次通知将再次加速“异地互贷”的推进。有关人士认为倘若厦门的执行细则尽早出台,会刺激异地购房者入市。结合此前的多种利好政策叠加,对于厦门这样的人口流入型城市而言,公积金异地互贷能够形成正面影响,特别是对于一些想要落户厦门的异地高薪族来说,赶上厦门落户末班车或将带动第四季度楼市成交上扬。

  • 作为国内**有活力的城市之一,厦门无疑是很多人想要落户的地方。厦门从1999年开始的购房落户政策让不少想要置业厦门的人真正成为了厦门人。然而,在2013年12月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上说明,厦门将用2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也就是2016年1月1日起,岛内外落户全面取消。也就是说,在剩下来的两个月多的时间里,想要通过购房落户厦门必须得抓紧了。 厦门买房落户 事实上,在厦门放开限购后,买房还是比较容易的,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尽快购买带户口房的楼盘落户才是要紧事。 目前在厦门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只能购买商品房落户。 买二手房的话,就只能连续办理暂住证8年拥有岛内户口(连续办理暂住证5年可拥有岛外户口,对于孩子要上学的外地人这一点比较关键,需要考虑清楚)。 目前厦门各区买房落户的标准: 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建筑面积在150㎡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人岛内常住户口,购买岛内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内100—150㎡商品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个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翔安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翔安常住户口,70—80㎡可办理不超过2个翔安常住户口。 同安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同安区常住户口,70—80㎡可办理不超过2个同安区常住户口。 集美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集美区常住户口。 海沧区:购买建筑面积在80㎡以上商品住宅,可办理不超过3个海沧区常住户口。 要清楚的是,根据《通知》,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即便是在2015年的**后一天购房备案,只要购买的是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是带有户口的。 因此,重点是购买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楼盘是不是带户口的楼盘。否则即使购买了住房依旧落不了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当然,购房并不是落户厦门的唯一途径。具体的落户政策可以在厦门公安局官网查询。

  •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总要求,广西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在积极推动人口管理创新方面,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区范围取消按农业、非农业性质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称居民户口。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此外,为了健全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将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区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南宁、柳州市户籍准入条件: 在南宁、柳州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体落户准入条件由南宁、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具体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人口申请在南宁市落户的,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规定执行。 桂林、玉林市户籍准入条件: 在桂林、玉林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体落户准入条件由桂林、玉林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具体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2年。 其他设区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户籍准入条件: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 上海市市长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上海房地产限购政策保持不变,对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继续实行有条件管理。 下文就是关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新政策。 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说明: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 日前山东省召开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未来五年我省将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济南、青岛落户要降门槛,其他城市全放开。今后我省在棚改方面将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对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地方原则上要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而今后农民进城购房将享受贷款贴息、契税补贴等政策,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则实施居住证制度。 对于我省未来五年的城乡建设工作,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也有了计划。按照要求,未来五年我省将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确保实现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14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对此,济南、青岛要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其他设区市、县城要全部放开,对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水平,使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而在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方面,未来我省将学习外省经验,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 此外,今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9.29万套,其中棚改开工48.02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一。而在棚改方面,我省也将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今年力争货币安置率达50%以上。同时,我省还将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要求今后新项目使用政策性贷款,只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为减少各市的商品库存量,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地方,原则上应停止新建安置房,对棚改居民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