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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异地购房算不算是二套房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31****6146 | 2016-05-11 1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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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8433

    漳州异地购房算二套房吗?在漳州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二套房呢? 许多人购房者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外出工作,打拼多年准备在当地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老家里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了。这时候,自己买房是不是算二套房呢?或者是已经在外地买房了,但是已经卖了,准备回老家买房的,又算不算二套房呢?小编今天就来告诉你。 异地购房二套房的判定 一,如果借款人名下的本地房产是使用贷款购买的,外地再在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因为目前借款人贷款买房的数据都是银行通过查询央行征信系统获得的,并且央行的数据已全国联网。 二、如果购房者在本地的房产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由于各地房管部门的数据没有联网,因此没有通过贷款买房的房产将是二套房认定的盲区,这样的情况是有可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判定异地二套房的标准主要靠的就是是否启用了贷款。 二套房的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04

相关问题

  • 以下7种情况,认定为二套房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4、个人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贷,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贷款购房。关于“异地购房算二套房吗”这个问题,不同地区、不同政策和个人的不同情况,认定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个人在购买二套房前,需要了解下当地的相关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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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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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现在大多数银行对于个人商业贷款二套房的认定,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申请人名下有房或者有过贷款记录,再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都算是二套房子的。对于异地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同样适用。二、即使申请人在当地没有房子,但是有过房贷的记录或者名下有房子,再在异地贷款买房,同样是认房为二套房子的。而对二套房拥有套数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住房登记查询,如果房子不具备查询条件,则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实际套数的证明。三、二套房界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10、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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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购房者涉及到异地买房,如果选择异地贷款买房就比较关心自己属不属于二套房因为这直接影响到自己可贷款的**比例,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商贷二套房认定和公积金的二套房认定。 商贷首套房"认房又认贷" 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 湘潭统一实施80%公积金贷款的比例,贷款年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不再区分几套房贷款,统一执行基准利率,也就是说,无论市民名下已有几套住房,只要已经结清了相应的购房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都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政策。这一调整,直接减少了职工贷款后的利息支出。此外,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范围还包括了贷款**高比例的调整,贷款比例从原来的“**高80%”变为了“一律80%”,贷款的受理期限以及贷款年限也有所延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大大让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总结:在湘潭买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不算二套房,只要结清之前款项就可以。但是商业贷款是认房又认贷要求较严格。

  • 长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二套房”呢?在此特整理相关资料以便参考。 长春多数商业银行仍以“认贷”为房贷发放标准,即只要征信系统显示,房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之前有过贷款购买住宅记录的,再贷款买房即算第二套(或以上)房,****少60%,利率上浮。关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已有部分银行叫停。 经记者调查了解,很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于二套房政策都表示,“目前长春购房仍以‘认贷’为准,但将来是否会有变化,还无从知晓。”而据记者了解,长春已有少部分银行采取了要求申请人填写“声明”的措施,即令申请人自行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承诺家中房产套数,银行将会以各种形式来确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必要时还将采取“居访”的形式。若经查实后实际情况与承诺相违反,则申请人的征信记录将会有污点。此举措形同北京的“认房又认贷”,不过此认定暂未在全行业中推广。 那在“认贷”标准下,又有哪些情况算二套房或是不算作二套房呢?记者列举了几种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① 贷款购房记录,公积金贷、商贷都算 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要之前申请人运用贷款购买过住宅,而银行查询的征信系统上有贷款购买住宅的记录,则算作二套(或以上)房,且无论之前的贷款有没还清,都算数。因此,不管购房者之前是用公积金为亲戚还是朋友贷款买房,只要以购房者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再买即算二套房。 第二套房商贷和公积金贷的区别在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不低于60%,年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的**不低于60%,执行利率按照不同银行标准计算。 注:一般情况下,征信系统对于贷款记录都是有所显示的,而且征信系统为全国联网,异地贷款购房记录也有显示。但若购房者之前的贷款购房行为距今时间太久如在征信系统建立之前,当时还未实现电脑联网,则可能查不到。购房者可持个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进行信用查询,该项服务免费提供。 ② 首套贷款购买非住宅,不算二套房 国家的第二套房“认贷”标准实施范围仅限于住宅(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领域,购买商铺、写字楼或者是商业性质的公寓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子有过贷款记录的都不计算在内。因此,再贷款购买住宅则应算作首套房。 ③ 户口在外地且提供不了重要证明,算二套房 目前长春商业银行方面对于外地人贷款购房的限制较严,基本上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如果提供不了则算作二套房,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年限达不到一年也很可能被拒之门外。 据了解,外地购房者在原户籍地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在长春贷款购房,银行直接算作二套房。而对其户口迁移后再次贷款买房,记者认为应算第二套房,因为届时他已是长春户口,本地人已有一次贷款购房记录再贷款买房,应算第二套房。 ④ 以家庭为单位“认贷”,成年子女另算 长春目前的二套房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的,执行“认贷”政策,即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只要任一人曾贷款购过房,征信系统上有显示的,再买就算第二套或多套房。已成年的子女另按家庭认定。 也就是说,购房者父母若要再贷款买房应算作第二套房,如果购房者未婚且无其他贷款购房记录,贷款买房则视作第一套房,已婚则需查购房者配偶的征信记录。 ⑤ 首套房未贷款,再贷款购房是否算二套房视银行而定 长春大部分商业银行执行的是“认贷”标准,不过长春有少部分银行执行的是“认贷”和申请人“声明”家庭住房情况的双重标准,具体需要看购房者贷款所买住宅的楼盘与之合作的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如若合作银行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则购房者贷款买房都应算作第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