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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138****0854 | 2016-05-11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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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5473

    第二套房提取公积金与首套房规定不同,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要降低,**要增加到60%;银行贷款也要提高到110%。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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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房产金额巨大,其继承权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虽然是个沉重的话题,但我们不得不了解。关于遗嘱和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常见的误区呢? 案例: 原告姚女士及其弟弟妹妹称, 1970年,父亲与继母郑女士再婚,继母还带来了亲生儿子徐某。1998年,父亲的单位给父亲分了一套房,2013年3月23日,父亲去世。但前不久,他们去朝阳区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发现,在2010年12月,继母在三原告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朝阳法院申请,成为父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此后,继母又以监护人身份,将该套房以5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徐某,徐某即抵押该房,向银行贷款120万元消费。 三原告将继母郑女士母子告上法庭,朝阳法院审查后,在2015年10月27日判令撤销了继母的监护人身份。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女士母子恶意串通,隐瞒事实,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程序错误,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至于3原告所提的将涉案房屋所有权恢复至其父亲名下的诉求,法院认为老人已去世,恢复至其名下客观上无法实现,故驳回了原告的该项诉求。 关于遗嘱和继承的六大常见误区: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 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像,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证,这些财产无异于“流失”。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立遗嘱人突然离世,那么没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误区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刘老爷子与老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里有3个孩子。两位老人怕日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子之间的矛盾。“孩子们要是不接受遗嘱方案,我们立了遗嘱也没用啊?”在大讲堂现场,刘老爷子说。 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 误区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孙大妈现在也为立遗嘱的事而烦恼。她有5个孩子,但孩子们却只有两个在北京,其余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大妈近来觉得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子们不能到齐,自己的遗嘱没法立。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好经过公证。 误区五:和我有关的权利都是可以处理的 齐大爷有3个孩子,家里的房子是承租的公房。**近有传闻说这一片要拆迁,于是齐大爷开始盘算,如果自己等不到拆迁的那一天,这房子应该留给谁?老爷子也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但一旦拆迁,就意味着要有一笔拆迁款“产生”。因此,让谁来“继承”这承租权成了老爷子的一块心病。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7项,即: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目前,公房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后一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没有明确的答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 误区六: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 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小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去年,小亮的爷爷去世,身为长孙的小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小亮的母亲非常不解。她觉得,这是小亮的叔叔们欺负人。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误区七: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张女士来自于一个大家庭,今年年近60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目前只剩下一个老妈。张女士在家排行老三,现在,照顾老人的担子几乎全压在她一个人的身上。“我受点累没关系,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张女士抱怨道。她认为,老妈“作古”以后,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就没资格分家产。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 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事项有:(1)借款人已婚的,申请贷款时夫妇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签署保证声明。借款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户口所在区域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可由所在单位或在青岛市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离异未婚的申请人,提交的离婚证明与户籍载明的婚姻状况信息不相符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1个月。(2)借款申请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可不提供未婚证明。(3)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合同签订1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进行申请。(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须确认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标注的信息一致,否则,须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柜办理修改手续。(5)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住房存在土地抵押情况,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应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先到售房单位办理土地撤押手续,然后返回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6)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青岛市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先确认本人未曾在青岛市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然后按住房公积金关联账户开设程序,设立住房公积金关联账户。如本人曾在青岛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对已清户但程序中仍保留开户记录的,须按归集管理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在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形成关联账户;对未销户账户中留有余额的,须按归集管理规定先办理销户手续,然后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形成关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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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已经买过住房了。再买。应该是有经验的了。办理各项手续也是熟门熟路,没啥好担心的。购买二套房产,。如果是贷款购买,**是6--7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契税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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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近几年变化不小,显然在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的当下,房贷市场或将迎来更为严厉的政策。近日,市场有传言称,监管层很可能再次提高二套房的**比例和贷款利率。多位银行业人士对《金证券》表示,面对疯狂的房地产市场,二套房贷政策从紧、审批从严是迟早的事情。不过,目前各家银行还未接到银监会下发的正式通知。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又会发发生怎样的调整呢?很多购房者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一、商业贷款利率近几年有什么变化? 变化一:商业贷款首套房贷款****低30% 首套房贷利率优惠调至八五折 房贷市场政策变化之一,即9月份商业贷款首套房**统一调至30%,之前90平方米**20%的优惠取消。紧接着,各银行将首套房优惠利率不约而同地调至八五折,彼此“心照不宣”。首套房**和优惠利率折扣的上调,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首次置业人群的购房需求。 而公积金贷款在首套房贷款政策上,并没有一刀切的从紧,仍然以90平方米为界,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低可**20%,90平方米以上**低**30%。 变化二: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 **50%、利率上浮1.1倍 2010年房地产贷款市场又一出镜率极高的词即“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细则于今年7月份进入正式实操阶段。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二套房贷款的从严,对于投机投资型人群给予有利打压。 变化三:三套房贷款的商业贷款停贷 在三套房贷款上,商业贷款和公积金没有像首套、二套房贷款那样“各行其是”,而是在贷款步调上达成一致,对第三套房严禁发放贷款。同时,严格按照“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如果借款人名下有过两套全款住房且未出售,或是借款人名下有过两次贷款纪录的情况,无论贷款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都无法使用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三套房的停贷直指投资投机型人群,使得宏观调控政策从真正意义上能够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买房,对平抑北京过高的房价走势较为有利。 二、二套房现在贷款利率是多少啊?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年限1-5年 5-30年 2011.2.9后1.1倍 7.095% 7.26%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限 1-5年 5-30年 2011.2.9后1.1倍 4.40% 4.95% 三、**新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新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执行的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一、短期贷款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4.86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5.31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5.40三至五年(含五年)5.76五年以上5.94 **新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放贷。

  •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套房商业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房龄。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二、房屋所处位置、单价、面积等。位置偏远、单价低、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较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三、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四、贷款房屋套数。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五、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贷款成数也可能降低。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拿着卖方产权证复印件和自身收入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去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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