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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上海买房 购房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157****9268 | 2016-05-11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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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5170

    限购一套住房: 情况一: 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情况二: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没有购房资格: 情况一: 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情况二: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情况三: 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案例一:夫妻均为外地人,以家庭为单位婚后买房时,产证可否只写一方名字?若可行,假如产证上写了男方,那么女方是否还能以同样理由买房且产证写女方名字,会否导致夫妻各有1套房,但实际家庭拥有2套?算不算限购呢? 答:产证上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该房属于家庭,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仍然受限购,不能再购房。 案例二:外地人在上海交税已满1年并且已婚,在老家父母的房子上有他的名字,现在想在上海购置一套婚房可以吗? 答:如上述提问者已在上海2年内交纳满1年个税、社保,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 案例三:我老婆独立拥有一套产权房,和父亲共有一套产权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备注中写与父亲共有),我无房,我老婆父母也没房。那我们还可以买房吗?算几套? 答:因该提问者自身无房,而其老婆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如该问题以家庭为单位看,其岳父母家庭本身无独立产权房,但因与其老婆共有一产权房,则起老丈人家庭至可再限购一套房。而其夫妇家庭在此情况下也可购房,但也仅可在购置一套房。 案例四:夫妻双方均为上海人,目前与公婆住一起,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产权人为公婆和老公。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拆迁分得2套小面积房子,产权人为父母和我及姐姐。目前想与公婆分开居住,购买一套属于夫妻2人名下的房子,算第几套房子? 答:按提问者情况判断,夫妻双方的男方名下有一套与长辈共名的产权房屋,而女方则有两套与亲属的共名的产权房屋。如以上述情况审核购房者资格,则提问者以家庭为单位已拥有超过2套以上的房屋,属限购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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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上海**新的限购政策,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案例一:夫妻均为外地人,以家庭为单位婚后买房时,产证可否只写一方名字?若可行,假如产证上写了男方,那么女方是否还能以同样理由买房且产证写女方名字,会否导致夫妻各有1套房,但实际家庭拥有2套?算不算限购呢? 答:产证上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该房属于家庭,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仍然受限购,不能再购房。 案例二:外地人在上海交税已满1年并且已婚,在老家父母的房子上有他的名字,现在想在上海购置一套婚房可以吗? 答:如上述提问者已在上海3年内交纳满2年个税、社保,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 案例三:我老婆独立拥有一套产权房,和父亲共有一套产权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备注中写与父亲共有),我无房,我老婆父母也没房。那我们还可以买房吗?算几套? 答:因该提问者自身无房,而其老婆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如该问题以家庭为单位看,其岳父母家庭本身无独立产权房,但因与其老婆共有一产权房,则起老丈人家庭至可再限购一套房。而其夫妇家庭在此情况下也可购房,但也仅可在购置一套房。 案例四:夫妻双方均为上海人,目前与公婆住一起,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产权人为公婆和老公。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拆迁分得2套小面积房子,产权人为父母和我及姐姐。目前想与公婆分开居住,购买一套属于夫妻2人名下的房子,算第几套房子? 答:按提问者情况判断,夫妻双方的男方名下有一套与长辈共名的产权房屋,而女方则有两套与亲属的共名的产权房屋。如以上述情况审核购房者资格,则提问者以家庭为单位已拥有超过2套以上的房屋,属限购群体。

  • 名下无房屋登记, 以家庭为单位,且18岁以上成年人士 也为单独家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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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浦东新区,名下无房产的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外地户籍居民,明日起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同样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明天起**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11月25日,业内流传消息称,浦东新区在操作层面收紧限购政策,以网签时间计,自11月25日晚9时起执行。 “之前只是传闻,今天是接到通知,可以执行了。”汉宇地产国际华城分行经理方波昨日说,他们当天接到了公司交易管理部的短信通知,据称上述信息由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 按上海现行限购政策,对于居民家庭购房,已拥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对于单身人士购房,目前只允许上海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 据业内人士解释,此前在浦东购房,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居民,亦被认定为居民家庭。这意味着他们此前可能具备购房资格。而按新的操作口径,此类居民购房审核中,身份将被认定为单身。 “其实浦东是**晚收紧这一口径的,静安、长宁的中介在两三个月前,就已收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的短信了。”中原地产镇宁路分行经理张宏超昨日说,在浦东收紧这一口径后,上海各区县对上述购房者的认定在操作层面上已基本统一口径,即一律认定为单身。“前不久我们分行有一个客户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个人是本地人,年龄比较大,但配偶去世,他名下有两套房产,原本想卖掉其中一套换一套大点的,结果被告知卖掉一套就不能再买了,只能作罢。” 据张宏超称,在此之前,离异、丧偶如果没有带子女的居民,在购房资格审核中早已被认定为单身。德佑地产交易按揭部负责人杨永俊进一步说,从今年年初开始,上海各区县就陆续开始做出上述收紧操作了。浦东此前在执行面较为宽松,现在也收紧了。杨永俊说,这一收紧做法早已透出风来——年内肯定是要收的,“已给了缓冲期,一些打擦边球的交易在正式收紧前都已办好交易了。” 张宏超猜测,收紧认定口径,可能是想对调控政策做一个响应。 方波则分析,此举可能是针对之前常见的“假离婚”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现在收紧以后,可以堵住一部分漏洞。”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收紧操作对市场影响不大。 在张宏超看来,这种收紧操作,对市场成交的影响不大,“因为这种情况在购房者中不多见,顶多占10%~20%。而且,真想要买房子的人,也会想其他办法。” 德佑地产区域总监张剑东进一步说,即便是通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的,一般也只是为了多买一套,很少有在短期内买两三套的。

  • 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转发国家住建部 等三部门有关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有关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近日,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3号,以下简称《转发通知》),明确了本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等事宜。 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以下三种情况,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有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过尽职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认房认贷认调查”。同时规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转发通知》除了明确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着重就通过本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初审、查询、出具查询结果等程序予以细化:即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当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经银行初审后,借款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并提交购房合同、申请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查询结果后,贷款银行凭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定借款人的贷款**款比例及利率。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居民只能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查询(不能凭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未成年子女为境内居民的,应当提交户口簿。

  • 房产部门要输入你及你爱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果在房产登记系统里没有查到你们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认定你们是首套房,如果查到了,就不能按首套房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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