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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套房的标准是怎样的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是什么

136****3398 | 2016-05-11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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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2020

    什么样的房子算是首套房?改善型住房是否有标准?今天开始,上海公积金贷款上限就将调高,每户家庭**高贷款上限将达120万元。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明确界定。 问:什么样房子可享受“首套房”待遇? 答: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也就是说,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可以算“首套房”。 问:改善型住房是否有明确标准? 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时,现有的一套住房建筑面积除以居住人数低于35.1平方米(含35.1平方米)。也就是说,只有现在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这个数值,才有可能贷到公积金。 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如何区分? 答:2014年11月20日起实施的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内环线以内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低于230万元/套。 问:贷足120万元受哪些条件影响? 答:贷款额度取决于几个要素: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贷款期限;不高于**高贷款额度。以上四个算式得出的结果取**小值才是可贷额度。 问:20年以上的二手房可贷公积金吗? 答:可以。新政对公积金贷款年限作了调整,根据房龄分为:低于5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超过20年(含)房龄的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要注意的是,贷款年限与主贷人年龄有关,也就是说,男65周岁、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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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对于想在上海买房子的朋友来说,肯定很想了解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现搜房网为大家从房管局和银行的角度整理出标准,供大家参考。 1、从房管局的角度,主要是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为认定标准的。因个人住房信息尚未联网,购房者家庭成员在外地是否有房并不会影响在上海购房,主要在上海没有房产,就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2、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根据规定是既要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又要看家庭是否有按揭贷款记录,就是所谓的“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不可能去落实借款人家庭的实际拥有房产的情况,故主要还是以借款人家庭是否有房贷记录做为首套房的认定标准的。 案例一:妻子是本地户口,之前和父母已有一套住宅,现在结婚丈夫不是本地户口,想以丈夫名义贷款再买套房,问是否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 答:如提问者妻子之前已有贷款记录则丈夫贷款购房仍按二套房标准;若此前夫妻双方皆没有贷款记录,且妻子与父母共有产权房屋是18岁以前上名字的,则可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 案例二:之前已经在苏州购了一套房,在满足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现在想在上海购房,如果把之前购买的转移到家人名下去掉自己的名字,那在上海购房属于首套房吗?可以享受到首套房优惠吗? 答:上述提问者将名下苏州房屋的产权完全转移给家人后;同时提问者也满足在上海2年内已缴满1年个税及社保的情况下,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的条件,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如其在上海从未拥有过产权房屋,购买房屋属首套房。 案例三:我和妻子结婚前,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老婆的名字,并且还有贷款。现在上海有套房子准备卖掉,然后以家庭的名义准备再买房子算二套房吗? 答:提问者将上海的产权房屋出售后,再次购买房屋的行为属第二套房标准。

  • 名下无房屋登记, 以家庭为单位,且18岁以上成年人士 也为单独家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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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今日起,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正式开始实施,家庭**高可贷款120万元。 可是许多人仍对“首套房”的概念不太清楚:“是不是从来没用过公积金,第一次用才算首套?”、“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如果还清了再买还能算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吗?” 不少人用过公积金贷款,特别是改善型买家,基本都用过一次甚至多次公积金。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如果是组合贷款的话,则要看所贷银行的认定标准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新政中的“首套住房”没有规定必须是普通住宅,这个和二套房贷新政是不一样的。 此外,公积金贷款新政中提到“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这里的“改善型”三个字不是随便讲讲的,而是有专门概念的。 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的说法“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低于35.1平方米(含35.1平方米)。”也就是说,你现在持有的房子要人均不超过35.1平方米,再买才能算“改善型”,而且再次购买的住房必须是普通住房,才能参照购买首套房的政策执行。

  • 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准。

  • (1)付全款买过一套房,再次买房申请贷款的,算首套房。(2)付全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卖掉了,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的算首套房。(3)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名下的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算首套房。(4)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是在银行征信系统能够查询到此前的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首套房。(5)个人名下有一套房申请商业贷款已还清,但是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住房出售证明,这种情况下再次贷款买房算首套房。(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都是商业贷款,并且房贷全部还清且两套房都是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购房者再次贷款算首套。(7)夫妻两人,如果一方婚前有房但是没有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是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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