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2015衡阳公积金政策都哪些 **比例降低了多少

157****6296 | 2016-05-11 16:28:30

已有1个回答

  • 144****1549

    2015年,住建部和央行接连发布了多次政策调整的通知。落实到衡阳地方时,政策具体有哪些呢?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好,快看看。 (一)提高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限额调整到50万元。 (二)降低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比例 职工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三)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 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职工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个人贷款。 (四)支持子女为父母购房或父母为子女购房贷款 缴存职工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登记人的父母或子女均可申请个人贷款(可凭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领养证明等法定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界定亲属关系)。 (五)支持同一套房再一次贷款 借款人贷款额度未超过购房总价款70%的(首套房、二套房80%),可再次以该套住房申请贷款,但两次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70%(首套房、二套房80%)。 (六)推进省内异地贷款 我市在启动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拟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实现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满足职工的多样化贷款需求。 (七)实施“先取后贷”政策。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同时,可申请自住住房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 (八)调整租赁提取政策。 1. 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其他住房的,每户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高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 (九)缴存职工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房住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不限,提取周期每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包括契税、物业维修基金、首次购房包括车库或车位)。 (十)缴存职工子女、父母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一并提取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一次。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包括契税、房屋维修基金、首次购房包括车库或车位)。 (十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每年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房近 12个月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封存状态(改制企业职工除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30

相关问题

  • 这个与还款方式有关,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会逐月减少,而等额本息却不会。一般买房贷款的话,银行会提供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借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等额本息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每个月还款的数量是一样的,不会减少。

    全部3个回答>
  • 2015年4月2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比例仍按30%执行。 首套房公积金**从3成降到2成 2015年4月21日之前,南京执行的是2014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都是规定为**低3成。 2015年3月30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也是南京对此发文的落地,南京也相应将去年起执行的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低**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 二套房公积金**仍为3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原先南京**为6成,2014年11月政策调整为降到3成,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京市的平均水平(目前为32平方米),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原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不过新规还规定,购买二套房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仍要上浮1.1倍,贷款额度上也没有变化,个人**高可贷30万元,家庭合计**高为60万元。 公积金中心贷款问题解答: 问:我们夫妻婚前各自用公积金贷过款,对方名下房产已转让。现在婚后我们再买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一个家庭**多贷两次公积金,现在的情况不能再贷款了。 问:夫妻二人都曾提取过两次公积金,购买过两套住房,后出售其中一套。现夫妻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若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可以在买房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后期是否可以利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前两次购房时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再次购房时是否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在南京购买二套房购房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可以偿还商业贷款,一次贷款全部还清后,首套房面积按你这个家庭计算小于96平方米或者人均小于32平方米,购买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 问:我2008年在南京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是首套房,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目前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可以帮还商贷。

  • 2015年4月3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房**低**款比例则由原来的60%降为30%。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 2015年4月7日,珠海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珠海接到《通知》后立即执行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自2015年4月3日起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由原来的60%降为30%。 此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将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把住房公积金用足用好。 为满足广大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目前,珠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已增至12家,除了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也均开展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购房市民可在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由于开展了一系列人性化高效快捷服务,在申请资料齐全情况下,市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手续,委托贷款银行在房产抵押登记当日即可发放贷款,无需轮候。 截至2015年2月,珠海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568笔,发放个人贷款98亿元。其中,2015年1月至2月,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4.08亿元,同比增长104%;新增贷款1665户,同比增长92%。

  • 如果基准利率下降,还款也会下降。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一律为每年一月一日。无论基准利率如何调整,上浮(或下浮)的幅度不变,只是在新的利率基础上的上浮(或下浮)。

    全部3个回答>
  • 人们在买房前一般都会计算下**要付多少,要贷款多少万,每个月还贷多少等问题。以方便自己更好的进行买房资金的预算和后期各种费用的规划等。本期购房指南就为大家整理了在衡阳买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贷款额度以及公积金帐号余额查询方式等,供大家买房参考。 一、首套自住住房**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包含借款人、配偶),贷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 解析:原规定只有首次购房贷款,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才可享受**20%的优惠政策;二套房贷款**30%;三次购房贷款拒贷。现放宽为首次购房贷款,不受购房面积限制,均可享受**20%的优惠政策,其他政策不变。 二、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限额由原来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 三、公积金查询方式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在衡阳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和贷款额度,以及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