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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新政策 对买房有哪些帮助

134****8685 | 2016-05-11 16: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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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0364

    据相关媒体报道,四川省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与全国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互贷互认协议。很多购房者想必已经听说了这个消息,那么,这个协议的签订意味着什么呢?将给四川省的居民带来哪些便利呢?今天小编来跟大家就这个事件具体分析一下。 一、这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指的哪些? 分别是: 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河南、河北、吉林、福建、安徽、广西、宁夏、青海、云南、贵州、内蒙古、陕西、甘肃、黑龙江、山西、江西的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面向哪些人群? 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人员主要是省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为什么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目前仅限于省级的(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前我国的现状是各城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相比之下,各省会城市之间发展水平及公积金规模、个贷率方面更为接近,所以省会城市之间推出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会更容易。 四、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签订意味着什么? 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在这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在四川省申请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而相应的,在四川省级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员工也可以在以上随意一个省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五、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签订意义有哪些? 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签订使得公积金的运用更加灵活流通,减少“一边旱一边涝”的情况,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促进了这些省城间人才的自由流动,推动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使得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六、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实施将面临哪些困难? 1、信息核实困难 目前我国的公积金管理系统尚未实现联网,这就给异地信息核实造成困难; 2、各城市之间的差异 各城市之间存在着经济发展差异,不仅如此,关于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也可能存在着不同,所以公积金缴费数额、户籍所在地贷款限额、购房贷款比例分配等问题都需要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四川省公积金互贷互认协议的相关知识,符合条件的四川人可以搭着政策的顺风车实现回乡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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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8、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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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会很关心政府对于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因为这与房价息息相关。就像**近这段时间,国家对于调控购买商品房的力度不断加强,所以现在很多购房者们都处于观望的状态。以下就是2018买房新政策的解读。  买房新政策的变化  1.政府出台政策明确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继而各类楼市调控政策在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投机者和炒房者从购买,贷款等各个渠道都受到了遏制。在这一举措后,房地产市场开始在我国多个城市慢慢恢复稳定态势。  2.在当前政策形势下,以后短时间内收紧政策的趋势不会改变,房地产市场将坚持短期内政策的持续性和静止性,住房发展格局不断向“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方向发展。调控的长效机制在中长期内将不断完善、构建,今年年内,政府和地产开发商将进一步加快长效机制的落实,进一步紧密地结合短期调控与长效机制的保障,使房地产市场在供应体系多层次完善的同时,保持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 新政的出台,总会给楼市带来一些不一样的变化。16年预计将会是政策不断。有的政策或许已经制定但还没执行,有的则是已经有了风声,具体还在制定中。像公积金政策,新年的第一天就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了。那么,16年到底都有哪些新政呢? 1、下调利率,降息让还贷压力大幅减轻 15年期间,央行已经连续5次降息了。16年的第一天,新的公积金利率也从4.25%下调至3.25%。贷款额度也上调至每人**多可贷40万,双职工**多可贷款80万。 利率的下调,对于工薪族来说,还贷压力明显减轻。贷款额度提高,**可以更少,买房条件降低了。预计新一轮的购房热即将到来。 2、限购政策的适当放松,商品房价格有一定的下降 15年末时,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了要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的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根据会议的精神,可以预测价格会在市场的调节下发生一定的波动,而在目前全国的楼市中,除了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外,绝大多数的城市在15年已经全面放开了限购政策。所以,所谓的过时限制性措施,可以理解为,不仅仅只是限购,还有限贷及针对开发商融资的种种限制。市场更期待是在房贷、以及税收等政策方面的放松。 3、农民进城买房有补贴,目前各地都在制定新政策 目前,河南已经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农民进城补贴的政策。每平米有200元的补贴,或者是对房屋缴纳契税时有适当的补贴。 4、居住证条例1月1日起施行,落户大城市不再是难事 《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并且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方便落户。根据规定,持有人还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落户更加简单,让异地的人更有归属感,更愿意在大城市生根落地。 当然,目前还有许多政策仍在拟定中,比如早前流传的“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政策”,新的一年或许会是买房的好时机,新政的出台肯定会带动楼市一波的新的热潮。

  • 公积金异地贷款近期有望在东莞落地。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9月底提出的明确要求,目前相关请示已报送市政府。目前东莞允许东莞户籍或配偶为东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东莞贷款。公积金全面异地贷款新政实施,意味着东莞异地贷款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异地贷将不限户籍,新莞人也可通过公积金异地贷在莞买房。 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新政落地后将会重点关注异地缴存职工的征信情况、还款能力。 珠三角八市 曾公积金异地互贷 其实早在2009年,珠三角八市开全国先河,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700多人因此受益,在东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009年4月3日,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广州共同签署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按照协议,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这 八个 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这是开全国先河的一个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新政。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从2009年5月开始八城互贷,但2013年5月协议有效期到期后各市没有续签,但东莞与其他城市一样仍允许互贷,直至2015年1月《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实施,八城互贷在东莞正式取消。 刚开始东莞实施公积金八城互贷时,各地的适用标准都差不多,基本上不需要特别的额外条件就可以去缴存地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去购房地申请贷款。 2015年1月,《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实施,八城互贷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0月20日,东莞共发放异地贷款789笔、2 .7亿元,其中八城互贷期间共发放753笔、2.55亿元。 政策再变 仅东莞户籍可异地贷款 八城互贷终结后,东莞并没有叫停公积金异地贷款,而是把异地贷款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但增加了申请者必须是东莞户籍的前提。 东莞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互贷城市不再限制地域,是为宽松;但在户籍限制上更为严格。该研究部相关人士表示,东莞制造业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但是实际落户人口所占比例较小,公积金异地互贷增加户籍限制看似严苛,实际为配合新型城镇化下的户籍改革,吸引更多的人口落户东莞。 到今年6月10日,东莞异地贷款的政策有了些许放宽,变成东莞户籍或配偶为东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东莞贷款。至今,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实行的仍是这个政策。在6月20日放宽了条件至今,东莞共发放异地贷款20笔、807万元。 即将落地 全面异地贷惠及新莞人 去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很难推进。今年9月30日,住建部出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及贷款相关细则,明确了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的相关程序。 按照新的流程,假设广州市民陈先生在广州缴存有公积金,现在东莞工作,需要在东莞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他可以到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东莞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全面异地贷款新政实施,意味着东莞异地贷款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异地贷将不限户籍,新莞人也可通过公积金异地贷在莞买房。 公积金全面异地贷款东莞何时落地?“预计新政将很快实施,可能就在这两周内。”东莞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政策调整工作已征求完管委会委员单位及委员意见,相关事项请示已报送市政府,业务系统相关功能修改已进入测试验收阶段,相关的业务规程、办事指南、宣传单张、申请资料和新政培训等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公积金全面异地贷款新政实施,意味着东莞异地贷款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异地贷将不限户籍,新莞人也可通过公积金异地贷在莞买房。 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政策变化 2009年4月3日 广佛莞惠等珠三角八市(除深圳)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广州共同签署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按照协议,从2009年5月1日开始互贷公积金。 2013年5月 珠三角八市公积金互贷协议有效期到期后各市没有续签,但东莞与其他城市一样仍允许互贷。 2015年1月 《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实施,八城互贷在东莞正式取消。东莞没有叫停公积金异地贷款,而是把异地贷款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但增加了申请者必须是东莞户籍的前提。 2015年6月10日 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有了些许放宽,变成东莞户籍或配偶为东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东莞贷款。 回应 东莞公积金中心: 重点关注异地缴存职工还款能力 根据住建部今年6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江浙沪等东南沿海地区的个贷率普遍超过80%,而西藏、甘肃、青海等地的个贷率不足50%。今年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个贷率一直维持在60%以下,惠州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今年5月份便达到了83%,东莞将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的安全? 对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称,目前缴存信息、住房信息等未实现全国联网和资金未能实现全国融通的情况下,需要从风险控制角度实际需要考虑,相信各地对本地缴存职工和外地缴存职工能够提供的政策都会有所差异。东莞由于计算可贷额度使用了流动性系数,因此对实施异地贷款政策后资金流动性不太担心,但对异地缴存职工的征信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会予以重点关注。 业界: 异地贷款有利于广深客来莞置业 东莞中原地产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表示,公积金政策在东莞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能够把门槛进一步降低,受惠面会扩大很多。“现在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也非常低,想用的人非常多,但是门槛很高。”车德锐表示,异地贷款的放开有利于深圳等地的人来东莞置业,毕竟深圳、广州等地公积金缴存的金额可能较高,比较符合东莞的需求。 不过这样一来,东莞的房价有可能进一步提升哦。

  • 1、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2、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3、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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