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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保障房有无申请条件的要求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136****8065 | 2016-05-11 16: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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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7737

    苏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摘编 (20100401) 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类型户籍条件 (城镇、连续) 住房条件 (建筑面积) 收入条件 (不含本数)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 民政部门认定低保边缘家庭 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中等偏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5年以上 城区2年以上 人均住房 18平方米以下 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 各街道的“住房保障窗口”常年受理,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适时保障。 暂不受理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中一人户的住房保障申请。 住房保障主要形式 家庭类型 配置廉租住房 领取租赁补贴 实行租金减免 购买共有产权型住房 购买完全出售型住房 领取购房补贴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收入家庭,从申请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相关资讯 1. 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三审两公示、摇号定房号;不予个别照顾、实行有奖举报的操作原则。 2. 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告、通知,以及工作进展等详细信息,可登陆苏州房产信息网或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告栏查阅。 3. 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对有隐瞒、谎报、虚报、漏报家庭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相关家庭提交正式申请后,应关注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得到保障。有关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旧学前106号咨询电话:6728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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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现如今,苏州仍有不少市民处在中低收入阶段,和疯狂上涨的房价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收入不足以让自己拥有一套房的时候,申请住房保障成了重要的选择。那么,苏州中心城区申请保障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苏州住房保障又是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一起来看看。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以上就是房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全苏州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的内容啦!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 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 目前,苏州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如火如荼,形式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梯度式实施的7种住房保障形式,努力确保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 目前保障房的成交量支撑起了古城区的成交,那么苏州市民如何才能申请保障房呢?相信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本篇为您详细讲解。 一:申请条件 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户籍连续满5年,且苏州市中心城区户籍连续满2年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各地受理窗口 二:申请人向“住房保障窗口”正式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 3.《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4.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5.《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协议》等住房证明材料; 6.低保、低保边缘提交《救济证》,特困职工提交《救助证》; 7.各种收入类证明; 8.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属证件类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住房保障窗口”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情况及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 (四)街道办事处、区、市相关部门逐级进行审查,并进行社区公示、媒体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向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住房保障对象确认通知单,并组织实施相应的住房保障方式。

  • 保障房管理制度规定了购买保障住房的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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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那么在天津,保障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限价房,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房,廉租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3、公共租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4、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