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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保障房质量如何 有哪些保障

152****4585 | 2016-05-11 1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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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1179

    2012年4月6日,武汉市硚口区出台《保障房工程建设和管理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开房商应对保障房建设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出现具体到执行细节的专门针对保障房后续质量监管的监管办法。 “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但在这一可喜数据的背后却是接连出现的“楼歪歪”、“墙脆脆”等令人堪忧的保障房质量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武汉专门针对保障房后续质量提出具体的监管办法,提高了开发企业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的资质门槛,可有效地从源头消除保障房质量隐患。而将这一业内呼吁已久的保障房质量“终身责任制”提高到政策层面,则有助于促使开发企业更加严格地把控房屋质量。此《意见》将给其他城市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的制定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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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由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联合开展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研究》(以下简称标准化设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13年7月25日至31日,标准化设计成果展在深圳书城中心城二层中厅举办,并向市民征集意见。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市还将落实6个试点项目,其中包含2个旧改配建保障房项目、2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和2个公共租赁房项目。 据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人居建设发展处副处长岑岩介绍,深圳作为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每年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上都位于全国前列,但依然存在建设周期长、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建设成本不能量化等问题,如何从设计上改善、规避上述问题,便直接催生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研究》课题的启动。经公开招标,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的联合体被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定作为研究单位,开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总设计师孟建民表示,标准化设计运用了现代化建筑信息工具BIM(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ing)进行建模分析,指导和规范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过程建设,**终实现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实现保障性住房的绿色环保的目标。 标准户型设计共分12个户型模块,分为标准型、紧凑型和舒适型三大系列。分别对应不同的保障人群,户型面积有35平米、50平米、65平米和80平米4种不同的面积区间。每个系列户型的厨房、卫生间、阳台、客厅、卧室等功能空间**大限度地采用了标准化模块化设计。 在通过标准化设计提升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的同时,还通过对入户空间、卧房、厨卫、门窗等一系列细部空间及部品构件进行精细化设计,使得居住环境充满细节,提升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品质。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新建筑事业部董事总经理龙玉峰说道:“比如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市民由于保障房面积狭小,就把鞋子、雨伞等放在走廊的公共空间,因此我们专门在门口设计了一个收纳盒解决这一问题。”

  • 普通商品住房没有购买标准,只要有钱你就可以买,保障性住房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做出限制。普通商品住房销售时,由企业自主定价,保障性住房销售时,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时,遵循市场规则,可以自由买卖,保障性住房一般要求5年内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由政府回购,5年后可以出售,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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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起,武汉市启动保障房体系重大变革,由公租房逐渐取代经适房“唱主角”。新入市的公租房首次将“夹心层”和大学毕业生纳入保障房范围。 上半年,武汉已有2000多套公租房竣工。还有1万多套公租房正在建设当中,预计明后两年交付使用。 这些承载着中低收入者住房梦的公租房,将继续以宽广的胸怀,迎接四面八方来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人们,接下来,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在汉圆住房梦。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 主动谋变: 让“夹心层” 也能住上保障房 江岸区球场街的无房户老刘终于要告别四处搬家的日子了。7月,他拿到了武汉市第一张公租房资格证,预计秋天就可以住进我市第一个公租房项目惠民居。 76岁的老刘曾有过一套住房,为帮儿子还债,卖掉了。租房11年,搬了6次家,很多家具都搬没了。 老刘了解过经适房政策,月收入824元以下才能申请,他有2300多元的退休金,条件不符。 6月3日,我市启动公租房申请配租,将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门槛放宽到3000元,老刘赶上“头班车”,成为持武汉公租房资格证第一人。 3年前,小李从北京一所高校毕业,来到武汉工作,月均收入不到3000元的他,成为首个拿到公租房资格证的新就业职工。小李算了一笔账,住上公租房,每个月能省30%的房租费。今后,大学毕业生又多了一条扎根武汉的理由。 老刘和小李经历的,正是武汉市住房保障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 武汉的保障房建设在全国有诸多**:全国**早开展经适房建设城市之一,全国首创公开电视直播摇号的城市,经适房建设规模**大的副省级城市。在新时期,面对经适房出现的销售、管理方面的弊病,武汉主动谋变,将保障房从产权式为主向租赁式为主转变,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保障体系。 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说,以往的保障房主要面对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的保障面更大,将游离在保障与市场之外的无能力购房的“夹心层”纳入其中。接下来,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能住上保障房。 截止到7月22日,武汉市已有150余人拿到公租房资格证。接下来,将有数千人陆续拿证。 尊重民意: 及时调整 “一刀切”补贴政策 公租房的推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然而掌声往往伴随着批评声。老李长期关注武汉公租房政策,去年我市洪山区小范围试行公租房配租时,他通过媒体质疑公租房租金补贴“一刀切”政策,使收入较低者得到的租金补贴不够,住不起公租房。今年全市公租房政策出台后,老李发现,政策悄然发生了变化,租金补贴根据租房者收入高低分成三档,收入越低补贴越高。 市房管局负责人坦言,要将好事办好并不容易,公租房是新生事物,全国各大城市具体情况不一样,没有特别成熟的制度和经验可以照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这不仅需要“先行先试”的勇气,还需要直面各种批评,有及时调整的勇气和能力,要根据民意,进行人性化安排。 大学毕业生小杨下肢残疾,他提前探访过惠民居公租房,房子的一些设计让他感觉比商品房还人性化。他平时出行主要靠电动三轮车,充电是个大问题,惠民居公共停车棚设有充电插座,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小区有100多套残疾人户型,根据残疾人的行动特点,将开关安装在低处,在卫生间安装残疾人设施,方便洗澡上厕所。 质量监管: 20项指标 验收合格才能交房 在公租房主管部门看来,公租房要做到真正的便民、惠民,还要从制度上完善。经适房“渗、漏、劣”问题近三年来两次被列入武汉市“治庸问责”重点督办问题,很多市民担心公租房会重蹈经适房覆辙。 小杨对此也特别关注,他发现正在做**后验收的惠民居每套公租房门口都贴了一张纸,上面涉及屋面、外墙淋水试验及防水效果、渗漏裂等20项指标,每项指标必须通过验收人签字,验收合格才能交房,这让他放心了不少。 小杨看到的,是我市新建立的保障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新举措,建委、房管等部门联合“会诊”,新建立了一套保障房质量监管体系,应用到在建的1.68万套公租房中。 这1.68万套公租房中,建设**快的惠民居有2000多套,将在今年秋天交付入住,其他1万多套公租房将在明后两年陆续交付。 和全国其他城市公租房主要由政府兴建不一样,武汉公租房的“出身”多种多样。 江岸区的惠民居是由国企新建的公租房小区,盘龙城的中城时代是政府购买商品房改成公租房,南湖的南国花郡公租房是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另外,还有湖北工业大学等4所高校新建了公租房。 全民监督: 三级公示 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充分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多渠道筹集房源,这在全国独树一帜,形成了具有武汉特色的公租房房源筹集模式。房源来源可以多种多样,申请者却不能鱼龙混杂,这对管理提出了要求,怎样把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挡在公租房门外? “要让公租房申请公正,一定要做到公开。”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每一位租户必须通过社区、区、市三级审核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房管部门会对每例投诉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在技术手段上,一个包括房管、民政、公安、金融、统计等多部门信息的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信息平台正在建设,这将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尽管做了多种努力,市房管局负责人昨天表示,刚起步的公租房体系还要完善的地方很多,市房管局有关部门正在深入社区、街道,倾听市民意见,将好意见、好办法应用到公租房管理中。

  • 武汉保障房如何查询? 据住建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开的信息包括建设行为和分配行为,涵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两大类共9项,分别是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两大类。其中,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4项;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工矿、林区等城市规划区外的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共5项。 武汉保障房查询可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或其网站查询:http://www.whfg.gov.cn/

  • 办事指南 一、廉租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接待办事处受理 ↓ 在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租住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程序: 市房管局发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各区房管局受理审核申请家庭资格→各区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进行计分并汇总上报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申请家庭名单汇总后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公示→市房管局按照公示家庭名单将房源划分至各区→各区房管局按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并组织选房→已选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补贴标准: (一) 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14元/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 人均承租面积 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 16 19 22 (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 (二) 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帐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租金补贴测算: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补贴金额=(72-0)×14=1008(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9÷2=234(元) 二、 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一)、(二)、(三)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 市物价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 ↓ 市房管局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信息 ↓ 登记申购家庭信息 ↓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 申购家庭选房 ↓ 签订购房合同 三、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通过公积金比对家庭收入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限价商品房 四、单位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可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员工为居住人,居住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条件: 申请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三)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申请材料:户籍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员工诚信申报承诺书等。 用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 申请审核流程: 用工单位受理申请 ↓ 用工单位审核资格并确定租赁套数 ↓ 用工单位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填写申请表 ↓ 网络媒体公示 ↓ 区局审查并确认用工单位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