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保障住房 >详情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房应该如何申请

136****6259 | 2016-05-11 16:29:28

已有1个回答

  • 138****5167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4:28

相关问题

  • 保障房为社会困难户及“夹心层”提供了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法,那么南通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南通如何申请保障房呢? 搜房网为您总结一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 编者按:北上深的房价历来让购房者望洋兴叹,作为普通购房者,保障房不失为一个出路。那么怎么申请上海保障房?主要有四大方面。 上海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所有成员需要同时符合下列四方面条件。 第一方面:居住及户口年限 (1)必须在上海市实际居住; (2)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 (3)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一是7周岁以下的儿童,原户口在申请家庭户籍内的未婚现役军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不受户口年限限制。 二是7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三是夫妻双方婚前均符合户口年限的要求,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到另一方的,迁移的一方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第二方面:住房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第三方面:收入和财产 (1)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9600元(月平均3300元); (2)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年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财产”是指申请家庭拥有的全部存款、有价证券、车辆和非居住房屋等资产,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财产/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第四方面:住房交易行为的限制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将住房赠与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 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全列,目前市区在建保障房也比较多,那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主要有四点,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是家庭上成年人收入低于3万元,且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三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3计算,平方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15计算,四是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单人户申请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婚、丧偶人员。 如果本人不是本市户口,在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正式单位工作,如果单位可以办集体的户口,其他条件也都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管局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购买保障房。

  •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济南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济南市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申请人年龄标准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 ■应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或《**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的证件或证明。 此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如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市级以上(含)劳模、《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或《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的申请人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家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及《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按照《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到相关办事处完善手续;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合格后,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低收入家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 2.申请人持预登记证明到相关居委会申请办理家庭低收入证明,完善《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相关手续;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合格后,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历下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东青龙街42号 86568221 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郎茂山路37号 82569872 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经一纬七路2号 87086036 天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锦市花店街6号 81912156 历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七里河路19号 88112890 长清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龙泉街137号 87215727 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业南路28号 8887164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 保障房是为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故无论是在租赁条件还是购房条件上,都有一定的要求,那么如何申请保障房,保障房租赁条件有哪些?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 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