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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如何申请合肥保障房

151****4090 | 2016-05-23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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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0266

    相信大家对保障房的概念并不陌生,那么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保障房是由于房价过高,市民收入水平达不到所在城市的房价水平而由政府推出的一类房产,主要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合肥保障房申请条件 自2014年3月1日开始,合肥市将执行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的将被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地社居委提交申请。 合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从元旦起正式并轨,将合肥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分类,分别纳入保障范围。 因合肥市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083元/年,所以,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中的家庭收入困难标准再次调整为:**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5520元/年、460元/月;低收入家庭生活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9936元/年、828元/月;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年、1404元/月。 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申请。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凭实际居住地社居委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享受合肥城市**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合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合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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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自7月10日起,2013年市区保障房销售(配租)工作开始接受市民申请至今,社区受理申请阶段已过半。对申请过程中居民遇到的疑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此次保障房销售(配租)中,增加了新的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80%的房源用于解决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各用工单位符合保障条件户(人)数,按比例确定房源配租数量,由各用工单位执行组织配租。各用工单位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者,可对今年新推出的公租房进行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者,可以进行申请。 公租房审核程序有哪些 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人要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用工单位审核并公示10天,经公示后,用工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在媒体及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用工单位。 本期为何要重新申报 市区在2007年进行过一次住房保障申请,由于时隔6年,许多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条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今年增加了公租房这一新的保障方式。另外,根据省政府住房保障提标扩面的要求,2012年底我市市区保障房申请的收入进行了调整,保障覆盖面扩大。在今年的保障房销售(配租)方案中明确,在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中,优先保障无房家庭;在廉租住房配租中,超出本区房源数量未配租到廉租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因此,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2007年已申请登记的家庭需重新申报。 廉租房公租房终身制吗 廉租房保障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方式,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此次可配租的廉租住房共980套,相对于市区的困难家庭来说,房源很紧张。一旦配租上的困难家庭,将实行“年审制”,每年一审核。在租住过程中,一旦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家庭,将实行退租,将廉租房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 今年市区可销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共计4004套,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今年首次推出的公共租赁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2991元至2997元/平方米,廉租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月,公租房租赁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月。申请时间从7月10日起至8月10日,逾期各社区不再受理申请。

  • 今年两会,总理重申对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支持。广州保障房建设在逐步推进,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要如何申请广州保障房?搜房网小编手把手教你,轻松完成保障房申请。 广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1.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那么,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家庭住房人 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 房产 。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三、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1、北京市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 2.、北京市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有很多网友想申请保障性住房,却不了解具体的保障房性住房申请条件,今天小编对申请条件进行总结,希望对想要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网友有所帮助。 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条件。凡条件符合的家庭,就可以申请一套政府保障性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主要成员要实行全名制,并共同申请,每户只限申购一套政府保障性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有远达小区和团山小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基隆小区有部分房源可供申购家庭购买。 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条件 符合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以下的家庭;或者已经列入长春市城区的非城镇人口,原耕地被征用。 购买经适房条件 符合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以下的家庭;或者已经列入长春市城区的非城镇人口,原耕地被征用。 申购程序 1、申购政府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携带户口和身份证到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507房间)领取申购表。 2、到户口所在地的两级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携带审查合格的申购表到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507房间)选取房源。 4、到指定银行交款后签订购房合同。 经济适用住 房价格 远达小区和团山小区均为11层框架结构小高层,房屋平均价格为2250元。 政府保障性住房价格 政府保障性住房基隆小区为11层框架结构小高层和部分多层,房屋平均价格为1650元。

  • 在一二线城市奋斗的购房者或多或少都会了解,保障房是给困难家庭的一大福利。杭州地区哪些部分群体可以有资格申请保障房?保障房有哪些申请难度和条件如何? 一、保障房分类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1、公租房 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2、廉租房 政府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廉租房提供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廉租房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4年12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1650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经济适用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不让保障房空置,切实为困难家庭提供便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才能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