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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策

133****7019 | 2016-05-23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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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9166

    新国五条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购房限制条件,严防炒房投机倒把。其中,二套房购买政策变化明显。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达成一致,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必须大于6成,北京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款必须大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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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现如今很多改善性置业的市民也考虑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不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提高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部委认为,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高贷款额度控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通知》还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2012新政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9月28号正式推出。深圳经济特区做为全国**后一个推出这一业务的副省级城市,深圳相关负责人表示吸取了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 在发布会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表示《贷款规定》优化调整了部分内容,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从10倍提高到12倍,而公积金贷款额度从80万提高到90万。而申请人个人申请的,**高可贷额度50万依然维持不变。

  •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低为二成,二套房****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表示,新政虽然没有明确,但140平米以上的住房仍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规定,本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此前,是要求连续缴纳3个月。 此外,通知明确,对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相应缴交标准,且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购房(贷款)地为长沙市内五区的,其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购房(贷款)地为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和其他市州(分中心所辖职工)的,其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 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比例不低于60%。政策规定除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比例不低于6成外,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按照相关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并与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时,其缴交的**款比例应符合商业贷款中**款比例的相关规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根据《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但是,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需要考虑各家委贷银行的商业贷款审批时限。

  • “沈八条”落地第四天,记者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居民家庭申请二套公积金贷款细则已经出台并开始执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细则要求,11月26日以前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按照二套**60%开始执行,11月26日(含26日)以后完成购房合同及备案的,按照二套**65%开始执行。 记者在各区管理部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接到文件并已开始按照“二套房公积金**比例65%”细则执行。

  • 2011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比例提至60%,各地须从严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 “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 2011年,国务院明确要求提高二套房贷**比例,二套房**提至60%。政策虽然旨在打压投机行为,但是对一部分换房族来说,也带来了很大影响。许多买房人都只能无奈的将换房计划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