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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居民幼儿入园有哪些政策 什么是普惠性幼儿园

158****5703 | 2016-06-13 0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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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601

    小孩在中心城区上幼儿园的家长,往往有这样的体会:低收费的公办幼儿园学位供不应求;条件好的民办幼儿园,学费贵但学位同样紧张。这样的情况,未来几年或获缓解。 2015年12月1日,中山市教体局就《中山市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下称 “《细则》”)公开征集意见。《细则》要求,自2014年12月10日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此前已建成尚未移交的幼儿园、已移交但未开办的幼儿园,一律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首次明确:配套幼儿园是公共资源 《细则》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是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凡自2014年12月10日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此前已建成尚未移交的或已移交但未开办的幼儿园,一律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由市教体局牵头筹办。 《细则》指出,已开办的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租赁期已满且同意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享受民办普惠性小区配套幼儿园待遇;继续举办个性化服务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停止租金优惠等所有财政扶持政策;租赁期已满不再继续举办的,由市国资委下属中山市公建集团建恒公司收回园舍,按照新建小区配套园的方式,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其办园性质。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1年内开办 明明买楼时看到小区有配套幼儿园,但入住后却发现幼儿园迟迟不开办。之前,不少家里有孩子的市民经常遇到以上问题,只能把孩子送去更远的地方上学。《细则》实施后,这样的情况将不允许再出现。 《细则》要求,中心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建恒公司。建恒公司在接收该幼儿园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体局备案。市教体局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将产权登记在市财政局名下,民办幼儿园产权登记在市城建集团名下。建恒公司按工作要求,开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招标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后1年内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申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需满足三大基本条件 按照《细则》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开招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申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具备如下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个人。 ◆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办园经验的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及年检不合格情况。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高于1500元/生•月 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者应按照承办合同履行基本义务,包括依法办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高限价标准收费。其中,省一级标准配套幼儿园不高于1500元/生•月,市一级标准配套幼儿园为1100元/生•月,规范化配套幼儿园为700元/生•月。 同时,申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园,享受政府提供的低租优惠和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奖补政策具体为:经认定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可获得财政给予生均定额补助。补助发放时间为申报认定后第二年的4月份,即2015年申报成功认定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将于2016年4月份享受补助,以此类推。补助标准为2016年300元/人•年,2017年400元/人•年,2018年500元/人•年。补助人数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招生总人数核定,不足招生总人数的按照实有人数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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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有孩子准备上幼儿园的家长,可能很多有这样的体会:低收费的公办幼儿园学位供不应求;条件好的民办幼儿园,学费贵但学位同样紧张。这样的情况,未来几年或获缓解。 2015年12月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表明,要坚定不移地把大力发展公办园放在扩大资源的首要位置,今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什么是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是一个新生概念,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特征 1、达到当地市教委规定办园基本标准; 2、面向社会大众招生; 3、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 因此普惠性幼儿园一定是公益的、有质量的幼儿园,其收费将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条件 (一)园所安全 1、园舍独立设置,园址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含空气、水源、噪音污染)无各类安全隐患;园内建筑安全,教学、活动场所在三楼以下,日光充足。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2、园舍建筑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布局合理。 (二)用房配置 教学、生活等类用房布局合理;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活动室(农村幼儿园不少于45平方米)及与之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辅助用房,厨房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的,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三)户外场地 1、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户外场地面积的20%;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2、有适宜幼儿户外运动的体育器械、大型玩具。 (四)设施设备 1、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定期补充;有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图片、录音带、光碟、幼儿操作教材和幼儿图书。 2、活动室内有实用、卫生、齐全、安全的教学设备、桌椅、教玩具充足,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3、寝室内有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每人一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4、盥洗室设施完善、安全。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房等。 (五)经费投入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等按月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性待遇的落实。 (六)办园规模 1、规模适当,控制在3—12个班之间。 2、班额合理。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普惠性幼儿园园所管理 (一)行政管理 1、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幼儿园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工资不低于**低工资标准。在招生、收费、员工招聘、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遵守国家法规。 2、有符合本园实际的长远规划、目标和围绕目标的阶段实施计划。规划和目标能充分体现全面管理的指导思想,计划切实可行,突出保教重点,并能适时调整。 3、全园工作计划、保教工作计划、后勤工作计划、各年龄班班级工作、教育活动专题等计划齐全,实施效果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对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4、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能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二)教学管理 1、科学组织幼儿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引导幼儿主动学习,重视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现代化,杜绝“**化”教学。 2、每周教学安排考虑到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的均衡。学习内容结合幼儿实际生活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到对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培养。 3、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 4、坚持正面诱导,工作人员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5、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环境布置整体美观,每班各具特色,环境布置与工作人员和幼儿的精神面貌和谐一致。 6、积极开展教研与培训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三)后勤管理 1、伙食管理制度严格,工作人员与幼儿的伙食严格分开,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食谱,每周向家长公布幼儿食谱。 2、严格财务制度,计划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收费,无乱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达到常规工作要求。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4、建立晨检、消毒、隔离等卫生保健制度和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幼儿和教职工进行体检,新录用职工和新入园幼儿体检率达100%,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无法定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四)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成立由园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有各类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签订各岗位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经常对幼儿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有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幼儿园活动安全及各类生活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且证照齐全。 4、加强校车管理工作,建立校车管理制度。 普惠性幼儿园保教队伍 (一)园长资质 园长取得园长资格证,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教师资质 教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辅人员 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四)人员编制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达到两教三保。 普惠性幼儿园家长社工 (一)家长工作 1、新生入园前,为家长提供了解幼儿园情况的适宜途径。定期向家长发放家园联系手册,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开展多样亲子活动。 2、举办家长**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一定数量的亲子书籍和刊物。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了解家长需要和要解决的问题。听取和采纳家长合理化建议。 (二)社区工作 与社区关系良好,协助社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与社区**开展幼小衔接活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一级指标记0分: 1、园舍有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 2、生均占地面积、园舍面积、用房配置、设施设备严重不达标; 3、无户外活动场地; 4、“**化”现象严重; 5、园长不具备任职资格,或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于80%; 6、班额超过标准20%以上。 7、人员编制低于标准80%以下。 8、管理混乱,或严重不到位。

  • 广东新出台《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求:超过4500人的小区应建至少一所幼儿园,且幼儿园应该和所在住宅小区同步交付使用。 一、明确规定幼儿园规模 1、住宅人口规模在4500人或以上(每户按3.2人计)需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的幼儿园建设用地,每班30座。此外,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开放空间,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基数及学前教育设施,必要时适当提高幼儿园建设规模。 2、小区规模不达4500人(每户按3.2人计)的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宅项目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生源数量,按照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结合实际另行规划预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 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确需更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程序就近补还,补还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用地面积。所在地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三、需同步交付使用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分期建设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住宅小区时,配套的幼儿园原则上应与第一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报建。凡是没有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没有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或幼儿园建设不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建的幼儿园应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验收;不分期整体开发的项目,开发单位在开发项目经营性部分验收前,应全部完成配建的幼儿园项目。

  • 项目位于金水路东段,郑汴轻轨绿博园站距离项目较近,郑汴公交可**。小区内部配套幼儿园、儿童游乐场、会所,自带**。目前康桥香溪郡在售三期5号院产品91-142㎡毛坯高层,3号院150-177㎡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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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月5日,广东省出台意见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提出要求:超4500人小区交楼需交幼儿园,买房不愁孩子入园了。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广东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明确要求:4500人或以上的小区需建至少一所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与所在住宅小区需同步交付使用。 明确规定幼儿园规模 对不同规模的小区《意见》有不同的规定。每4500人或以上(每户按3.2人计)人口区域内需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计)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用地和出入口,设置达标,并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幼儿园建设规模。 住宅小区开发总量不达4500人(每户按3.2人计)的零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宅项目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生源数量,按照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结合实际另行规划预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意见》强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确需更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程序就近补还,补还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用地面积。所在地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需同步交付使用 根据《意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分期建设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住宅小区时,配套的幼儿园原则上应与第一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报建。凡是没有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没有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或幼儿园建设不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建的幼儿园应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验收;不分期整体开发的项目,开发单位在开发项目经营性部分验收前,应全部完成配建的幼儿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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