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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区别是什么 二者法律效应有哪些差别

148****4751 | 2016-07-05 1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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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2702

    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签认购书,并支付一笔预付款项。提醒消费者此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律师认为,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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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订金是指买卖双方对于房屋有交易意向,达成了初步协议之后,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获得了在此期间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定金是指合同双方的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按照法律规定或是双方约定在应该给付数额内预先向付一定金额的担保形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1、订金属于一种预付款,没有法律效益,同时也不具备承担债务履行的作用,而且订金也是价款的一部分,在未能履行的情况下,无论哪方违约,那么订金也是原数返回的。而定金的数额是由双方共同决定,无论是何方违约,另外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金,但如果是接受定金方出现违约时,就应当双倍退还。2、定金数额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来进行自由约定,法律上没有具体的限制。3、订金和定金在支付方式上也有一定的区别,定金需要一次性付清,订金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清的形式。

  • 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签认购书,并支付一笔预付款项。提醒消费者此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林律师说,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 定金受法律保护,订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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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权益维护社根据担保法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一般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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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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