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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有哪些法律规定

137****6295 | 2016-07-05 1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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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4861

    跟开发商打交道,不得不留个心眼。广告做的好也没用,什么**一成可买房,下了定金还能退。但不少购房者因为银行贷款不成功,房子买不到,**定金也不给退的地步。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都会经历一个下定金的过程,即和销售人员确定下来,选择一套你所看中的,还未被卖掉的房子。看中你所中意的房子后,接下来就是去售楼处,下定金了。 由于楼市的热销以及有些房产商的商业炒作,往往售楼员小姐会告诉你: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或者等到第二天要涨价,或者造成今天不订明天就没有的紧张局面。对于急于购房的购房者来或者经验不足的购房者,在对认购书的约定不清不白的情况下也会立即与房产商签订认购书就在所难免。  然而很多在买房过程中,很多购房者因不了解购房定金与订金而吃了很多哑巴亏,那么购房定金能退吗?买房定金交多少? 讲到购房定金,人们往往容易与“订金”弄混淆。正是因为弄不清这两个概念,很多购房者都吃了哑巴亏。那么“定金”与“订金”这一组同音字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订金”“定金”要弄清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小编温情提示: 1、一定要重视合同 开发商收定金,是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一方因故未能正式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没买成房,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或者依据合同处理。如果因两方都没有责任的客观原因,开发商就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房人。   2、广告也是合同要约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实际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开发商的允诺和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该允诺即使没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开发商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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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定金承载着担保的作用,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定比例也有要求,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出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比例超过20%,那么超过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此外,经济合同中经常涉及到的定金和订金,概念及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 只能和开发商协商定金,在法律意义上也是合法契约,你签字认可了,就生效了,现在要反悔,当然算你单方面违约。当然,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全,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了你,导致你交定金的,可以要求全额退还,甚至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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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好房子交了定金,再仔细比对,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性价比不高,想着换一套更合适的房子。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或者中介公司不给退定金。这让购房者苦恼不已,对房子的好印象更是没了。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在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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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开发商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并设置定金条款作为缔约的担保。买受人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期满时不再保留该房且不予退还定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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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你要明确你所支付的一万元是押金,并且合同也是注明的是押金,同时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押金在买卖交易不成立的情况下将做如何处理.那你可以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向房开商所要押金,但如果你的合同上签定的是定金的话,你就不能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如果是订金的后,也是可以向房开商所要订金的,所以你要现明确合同上签定的是什么,如果是押金或订金的话,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和传媒效应,对房开商提出退还要求,并说明是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若不行,你可以告知房开商你将采取法律手段和传媒手段,我想房开商应该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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