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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又什么新政策 如何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138****6243 | 2016-07-05 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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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5612

    临近年关各种开销不断,让不少网友直呼年“过不起”了。面对过年期间名目众多的各种开销,你可知道平日里司空见惯的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买房,还可以用于申请消费贷款。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妨凭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个人消费贷款。 2015年以来,个人消费贷款受到了电商平台、P2P平台和传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方热捧,纷纷推出特色消费贷款,凭公积金缴费记录、工资代发记录、社保卡等即可申请个人消费贷款 ,部分银行更是推出互联网贷款产品,省去了“抵押物”、“信用资质”等繁琐的审批手续,让更多消费者受益。 2015 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政策红利和巨大的盈利空间更使消费金融成为众多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电商平台在信贷消费方面推出类似的信用贷款产品,分流了部分原本属于银行的客户群体,“京东白条”、“花呗”、“微粒贷”、“任性付”等各类消费产品层出不穷。据公开数据,蚂蚁“花呗”上线20天用户数即突破1000万;京东“白条”2015年6月交易额同比增6倍。 和电商、互联网平台的消费信贷相比,银行更注重风险防控, 但审核门槛也相对便捷。目前,多家银行推出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民生银行推出的“公喜贷”业务,只要连续缴存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在500元以上,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到一笔消费贷款,贷款额度主要根据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金额推算得出,同时会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信用记录等进行额度的增减。单个市民**高可以贷到 50万元。贷款期限**长3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并不影响市民用公积金买房。 不仅如此,多家银行还面向工资代发客户,推出了额度与个人收入挂钩的个人信用贷款,如工行的逸贷、招行的闪电贷等,均极大地提升了市民个人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 和信用卡相比,消费贷款的主要优势是申请时间较短,贷款利率偏低。银行的消费金融一般是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大的优点是,不需要消费者提供抵押或相应的担保,只要信用记录良好即可发放贷款,通常在数小时内就能完成,贷款的利率一般是年化7%-8%左右。而大多数信用卡的申请周期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长有56天的免息还款期,超出免息期后透支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年化则是近20%。对比以上数据、贷款成本而言,银行消费金融的成本要比信用卡的利息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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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为贯彻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从2015年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仅在全区推行,而且可以全国互通。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早在这15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原则上由购房地发放,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的,可由缴存地发放。 外地就业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在购房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换句话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不再局限于北部湾经济区的“南北钦防”四个市,全区14个市都可以互通,而且,广西的市民还可以到区外的其他省份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例如梧州的市民朋友想要到桂林买房,可按桂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若南宁市民想在青岛买一套房子,也只需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青岛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因此,异地贷款不仅能给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实惠,还将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 提高贷款额度 简化审批要件 除在全面实现异地贷款外,住建部等三部门还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据介绍,广西早在这15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个贷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高贷款额度。 针对三部门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对现行的审批要件进行清理,尽量简化,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临沂救市放大招啦!2015年10月15日出台“大尺度”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2成、异地贷款、**高额度提升至40万等等统统落地。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余额挂钩,月薪3000元也可以贷36万!这么大的利好政策砸下来!小编有点晕呢! 临沂公积金新政 一、连缴6个月就可贷款 **低至2成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高贷款额度提升至40万 不与余额挂钩 1、贷款额度不得高于40万元。 2、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计算的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资额*12个月*贷款年限*50%。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资总额的50%核定!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3、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取和贷款总金额不得高于总房价 公积金贷款新政 三、可申请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原则上可以申请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先结清首次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四、可以异地贷款 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外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但户籍在我市,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也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职工已经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利用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后6个月(含)内,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友情提示,大家想要商转公**好先去公积金中心审查下有没有这个资质哦! 六、新政细则从2015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4日。 临沂公积金新政出台,对临沂购房者,尤其是刚需购房族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按照月薪3000元来计算,公积金贷款20年来计算,3000*12*20*0.5=360000。36万!对比之前临沂公积金个人**高可贷15万来说绝对是一个质的飞越!公积金贷款额度上升这么多,“屌丝”可以买房了, 赢取白富美有希望了,给丈母娘有交代了,想想是不是还有些小激动呢!

  • 2016年伊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次下发通知,内容有关公积金**低缴存基数以及公积金提取规范等内容。借此机会,搜房网购房指南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有关南京公积金贷款的全部知识,希望准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需求的用户有所帮助。 一、 南京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体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应按购、建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公积金中心或其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相应购、建房证明材料: 1、申请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申请公有住房贷款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 5、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以及属申请人所有、待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 四、公积金租房申请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二)提取额度 1.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 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三)提取凭证 1.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五、 南京公积金提取情形 除了贷款买房和租房,提取南京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银行审核办理。 单笔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或非住房消费类及异地购房等提取审核事项,需由中心(归集处)进行复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非主城区的(含集中账户),以上1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分中心审核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的,以上16至20项提取审核事项均由中心(归集处)审核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集中管理的,以上1至15项提取审核事项由中心(二楼大厅)审核办理。 六、 南京公积金缴存上限和缴存下限 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缴存基础下限上调至1770元;而2015年7月1日起,其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200元,月缴存额度上限为4368元。 七、8种严重失信行为贷不到公积金 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两类,严重失信行为为8种,将为导致购房者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相应限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商业贷款**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相应限制:不允许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 1、业务咨询,因为不同的城市有不同政策,贷款的业务也有所差异,所以购房者应向去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会详细的告知贷款者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2、提交申请,购房者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核实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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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比例规定如下:1.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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