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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有哪些新调整 对人们有哪些好处

154****0889 | 2016-07-05 1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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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1228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除了给大家释放楼市、股市等经济信号外,还会给大家一些与日常生活系系相关的信息。比如社会保险,据说过去的“五险一金”可能要变“四险一金”了,这是真的么? 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这意味着,企业社保费率有可能在今年下降2%的基础上继续下调。纳尼!你的“五险一金”要精简了?往后要交多少?又要怎么叫? “五险一金”或将“瘦身” 改口叫“四险一金”? 有消息称,“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是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将五险一金精简为“四险一金”。 除了要对缴费项目进行瘦身,其缴费比例也会相对应降低。一位参与了调研会议的人士透露了一个好消息,此次**主要的内容是明确了要降低社保缴费比例,但是没有形成决议。对于具体的降低缴费比例到何种程度还没有定,时间点也没有定。 目前社保缴费情况不明朗 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改革 中财办经济二局人士此前曾表示,未来将会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大家普遍反映保险费率过高,在世界上排第13位,企业和个人都觉得负担比较重。三中全会也明确要求要降低社会保险费。” 不管是前段时间养老金入市,还是近期延迟退休方案。事实都摆在眼前,目前我国养老金面临着保值**难,缺口越来越大的难题。曾有专家预计,养老保险基金将在2037年出现收支缺口,2048年养老保险基金将耗尽枯竭。 五险一金:以月收入为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8%(个人8%,企业20%),医保缴费率为12%(个人2%+3元,企业10%),住房公积金**高限是24%(个人、企业各12%),此外企业还需要负担1%的失业险,0.3%的工伤险和0.8%的生育险,“五险一金”缴费率近66.3%,其中个人负担不到20%,其余由企业负担。 月薪6000元,五险一金要缴2700多元/月 对个人而言,五险一金费率过高。有测算结果表明,以一名30岁且月薪为6000元的职工为例,其每月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为2700多元,1年约为3.3万元。即便不考虑这名职工今后工资增长,或者将来通货膨胀等问题,预计30年后待他退休之时,其单位与个人的总缴费就已经达到100万元。 “五险”费率达工资总额近四成 对企业来说,负担远远超于个人。某服装加工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现在需要给职工缴纳大量的保险,压力非常大,尤其是现在行业并不景气。因此,不少企业挺而走险,与劳动者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或只按照**低的养老金标准进行缴纳,以此规避缴纳各种社保。 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五险”的总费率已达到企业工资总额的39.25%。其中,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可以说,企业社保负担非常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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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2015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而这距离上一次修订条例隔了13年。近年来,公积金问题“百病缠身”,此次修改可谓万众期待,迎来广泛的关注。 作为普通市民的你又将从中获得哪些收益呢? 【强制限额:你的钱不用再去“养”富人了】 近些年公积金的公平性一直受到质疑,因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同,公积金缴纳金额甚至会有几十倍的差距。 修订条例设置了公积金的上限和底限,明确表示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原条例虽然也有公积金缴纳的底线和上限,但不强制执行,导致缴纳的公积金差距悬殊。新条例有望增加强制性,使“劫贫济富”现象不再重现。 国家的钱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别有用心的私有化,虽然普通市民没有直接入账,但能享受到的社会福利有望增加。 【购买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不再“坐等贬值”】 物价飞涨,缴纳的公积金不用的话只会贬值,针对这一现象,条例修订为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第①、⑤、⑥、⑦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⑥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政府“代管”变弱:你的钱不必再为政府的账买单】 不少地方政府拿公积金的收益的钱用于保障房的建设,而此次条例修订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可谓动了地方政府的“大蛋糕”。 【简化流程扩大范围:提取公积金不用发愁了】 公积金存进去容易、取出来难一直困扰着广大市民,不仅手续繁多、到账慢,而且诸多限制,这儿不能用,那儿也不能用,此次条例修改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条例关于这方面的修订如下:在原来购房、支付房贷之外,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住房类消费,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简化办理这些业务需要交纳的材料,贷款办理时限从15日降低到1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公积金省级统筹。 明确了这些新的修订,不知道你对公积金还有没有不明白的问题?以下截取10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不明白的赶紧收藏搞懂哦~ 1、买卖契约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两证已过户的,在过户完毕后三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没有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答: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超过规定的期限后,将处分其抵押物。 4、如果父母购房,子女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如果以子女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的名字必须在购房的买卖契约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是房屋的共有权人。 5、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只要按规定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单位和个人新开户均超过半年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网站贷款查询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网站贷款查询的初始密码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账号的后六位。 7、没有领取结婚证能一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必须领取结婚证后才能以夫妻的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9、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10、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什么时候开始?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日为贷款发放后次月15日。

  • 公积金证券化,将支持数万亿社会资金进入楼市。公积金缴存提取条件的放宽,让更多人可以用公积金来买房租房。 2015年1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 )向社会公布,同时报请国务院审议。这是2002年之后,《条例》首次修订。 就在10天前的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房地产说了18个字“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新《条例》现身,是这次讲话后,第一项国家级政策出台。 事实上,早在2011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明确提出,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并上报,但此后每年均列入计划却迟迟不见动静。这次在讲话后迅速“动真的”,其背后隐藏的意义不言而喻。 新《条例》**值得地产界关注的地方,是其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这意味着将有超数万亿社会资金可以直接间接进入楼市。 而新《条例》另有四大亮点改变,针对公积金曾受公众诟病的“四大问题”。其大方向则为放宽公积金缴存提取条件,明显瞄准去库存。 想了解公积金政策变化的前世今生,请听购房指南为您细细道来。 公积金证券化的5重意义,中国将有“两房”? 新《条例》第三十条“资金保值增值”中这样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 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是什么意思?至少有5层意思: 1、以后公积金用于发放住房贷款的资金,不再只是大家缴存的钱,还包括通过资本市场募集的社会闲散资金。方式可以是债券,也可以是股票; 2、根据目前公积金的总量来看,打包后,可以面向市场发行的证券至少有数万亿,可以募集远超过数万亿的资金; 3、这一政策打通了住房公积金和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产生了更多可能性; 4、理论上来说,公积金以后将不存在余额不足等问题,因此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可以进一步放宽; 5、住房公积金利率远低于银行,随着住房公积金可发放贷款规模的扩大,我国总体房贷的利率将进一步下调,达到历史**低。 其他国家有没有类似机构呢?当然有的,**著名的就是美国的“两房”:联邦国民抵押协会(简称房利美)和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简称房地美)。他们是由美国国会立法设立的政府相关机构,目的在于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提供稳定而连续的支持,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可获得性。 自1932年构建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以来,逐渐形成了以“两房”为主、私人抵押贷款机构为辅的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通过政府干预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为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两房”承保或者购买的房地产贷款约占美国居民房地产市场的50%,次贷危机以来达到80%以上。“两房”拥有和担保的资产规模约5.5万亿美元。在“两房”债券投资者中,70%以上是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美国国内投资者。 公积金曾经的“四大问题”,新《条例》一一消灭 “四大问题”背后 新《条例》之前,如果一个人从来没用过公积金,到退休时把钱取出来,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呢?答案是:肯定贬值了。各地公积金的收益,一般都没有“跑赢通胀”。之前公积金对外只有银行存款和国债两个投资渠道,比如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渠道就全部是定期和活期存款,当然“跑不赢通胀”。 网络上关于公积金老政策误区的帖子不少。明源君2014年即做过总结,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四大问题”是: 1、没钱的补贴有钱的。有能力买房的职工是缴存公积金人群中比较有钱的,而没有能力买房的人租房提取公积金很困难,租住在城中村的人基本不可能提取公积金; 2、加剧贫富差距。有些事业单位的公积金月均缴存额可达上万元,而很多人月均缴存只有几百元,甚至还有很多人没有公积金。比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深圳公积金账户累计个人开户数为678.18万户,而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813.90万人、1157.65万人、 987.96万人,几个数字差距非常大; 3、提取困难、存款贬值。有许多人感叹“这辈子不到退休取不出公积金,取出来已经不值钱了”; 4、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比如修建政府责任范围内的廉租房。 以上问题产生的根源,按住建部专家委成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中心主任张泓铭曾经给明源君的说法,是因为老的《条例》内部存在先天矛盾。199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当时条例是各方博弈产生的,而当时“对个人财产性质,没有特别明确的认定和认识”。 而本次修订后的新《条例》,针对这“四大问题”,都有新规定。 新《条例》消灭“四大问题”,放宽条件瞄准去库存 新《条例》出现了四个方面的亮点 1、放宽缴存条件 目前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正式单位的职工,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新《条例》中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条例还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与接收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被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未约定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 在自我创业者和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的今天,这个改变无疑会降低他们买房的难度。同时,也让公积金本身的缴存总额不断壮大。而被“派遣”的人们,维权也有了相应的依据。 2、放宽提取条件 之前,许多地方只有买房才能支取公积金,虽然有的省市试点推行支付房屋租金、物业费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并未推广开来。 这次,新《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七)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买不起房的人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不打算再买房的人也可以用公积金大修、装修房屋、支付物业费,不存在“没钱的补贴有钱的”、“提取困难”等问题了。 新条例针对提取公积金的程序也做了规定,简化了相应程序。 3、缴存金额“限高保低”,“加剧贫富差距”成为过去 新条例规定: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也就是说,公积金过高、过低都将成为历史。 4、促进资金保值增值,收益归本源 针对“公积金收益跑不赢通胀”的问题,新《条例》在本文**开始说到的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之外,还规定“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针对“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的问题,新《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存入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费后,全部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不得挪作他用。”也就是说,用公积金收益承担政府职能,修建廉租房等将成为历史。 讨论了这么多,总的来说,本次新《条例》生效后的结果简单来说就是: 1、超过数万亿的社会资金可以进入公积金的大蓄水池,可以发放更多公积金贷款; 2、更多人可以用公积金来还房贷,房贷利息进一步下降; 3、大家都可以用公积金付房租、物业费,相关租房市场等的反应也将传导到房屋买卖市场。 总之,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出台,大利房企、大利去库存。虽然它距离正式通过开始执行还有一段时间,但我们等得及。

  • 2015年11月下旬,国务院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9日前,通过有关方式将意见提交上去。送审稿的公布,可以提前预测下公积金的在未来会做出的调整和变化。 1.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扩大租房、物业、装修等可提取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离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职工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中,拟首次将支付物业费纳入到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内。 此前,上海(楼盘)、河北、山东、辽宁等省市,都已经推出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政策。而此次《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有可能将来全国都普遍实施该政策。 目前,北京(楼盘)提取公积金政策中,无房职工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还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专家说,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实际操作中,有物业企业的小区比较容易,因为交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会提供正式发票,再配上自住住房的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就可以。但一些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有些小区则将保洁、保安等分包给专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很难出具证明自己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如何确定物业费的提取金额需要具体的操作细则。 专家认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于近两年以来买房的家庭,实际用处不大。“购买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是房屋的总价。如今一套房动辄数百万,提取的额度很难用完。” 而对于较早买房的家庭来说,这仍是一个好消息。由于当时房价较低,房屋总价也较少,不少房屋只有区区几十万,如果不再买房,提取公积金总额度就这么多,容易用完,而增加了支付物业费这个情形,相当于提取的总额度增加了。 2.四种情况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条例》规定,只要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缴存公积金 在目前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正式单位的职工,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同时缴存。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则无法缴存公积金,也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在此次《条例》的修订中,专家就曾建议,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昨天公布的修订送审稿中拟规定,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4.缴存金额“限高保低”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只有5%的下限,没有设上限。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设定上限,很可能与此前被曝光一些单位缴纳数额惊人的公积金有关,为的是防止一些单位缴纳不正常的高额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而北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12%,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目前的2015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各自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而北京公积金的缴存下限,则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保局公布的当年北京市**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这两种情况分别为412.8元和288.96元。 5.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8.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须受罚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应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或者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处欠缴或者多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9.骗贷住房公积金或被处3倍罚款 新条例不仅仅放宽了提取条件,还针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审稿明确,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此计算,骗提骗贷的处罚金额不低。如果欺骗提取了1万元,几万元的罚款对于个人来说已是不少。而按照北京公积金贷款120万的上限计算,如果是骗贷,罚款的金额就达到12万元至36万元之间,而且还取消贷款资格,处罚力度着实不轻。 此次《条例》的修订中,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处罚力度,也是焦点之一。而在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则没有相关的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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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众责任险和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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