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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什么时候落地武汉 装修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158****0620 | 2016-07-05 1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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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0381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提出个体工商户可缴存公积金,另外,装修甚至物业费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装修、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暂无时间表,但个体工商户可缴存公积金有望落地。 与现行的武汉市公积金管理规定相比,装修房屋与物业费缴纳均可提取公积金是全新的提法。就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该条例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的规定还未正式出台。 同时,由于武汉公积金个贷率居全国前列,已达到101.85%,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应首先保障生存性需求,即先保障中低收入者能受益。而装修、物业属于改善性需求,应排在基本需求之后。所以,即便提取新政出台后,能否执行也存疑。 不过,关于个体工商户可以缴存公积金,武汉已经在做相应准备了。目前,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次修订稿首次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他们已着手研究适应此项新变化,并与其他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展开交流,有些具体细节有待进一步研究,比如怎样防止钻政策的漏洞等。一旦这次条例审核通过,武汉很有可能跟进。 据了解,今年1月-9月,武汉新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60.13亿元,新增提取107.76亿元,公积金个贷率居全国前列。其中,住房消费提取81.42亿元,为7.46万户家庭购房提供了贷款和提取资金支持,占全市住房成交套数的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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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装修提取公积金分为三种情况:购新房装修、购二手房装修和原自有住房装修。 三种情况均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 “购新房装修时,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余两种情况,也还需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提取出的住房公积金将首先转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再由个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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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好提取的。公积金专款专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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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建议你不用装修的名义提取,而用购买房产的名义提取,这样稳妥一点。你虽然已经购房,但只要你购房时没有申请提取过,还是可以以购房的名义提取的。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都可以提出申请,你可直接以购房名义提取。 以装修来提取公积金是行不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的大修不等于装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以大修提取公积金的,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批准的房屋大修鉴定申请表(原件). 2)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建筑材料发票,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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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提取公积金分为三种情况:购新房装修、购二手房装修和原自有住房装修。三种情况均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 “购新房装修时,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余两种情况,也还需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提取出的住房公积金将首先转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再由个人领取。具体方法: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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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2015年6月4日联合发文称,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的力度,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都有有利于购房者的好消息。购房指南整理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提取时限由一年放宽到两年 政策:职工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全部的房款付清(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支付房款。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按一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本次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首次将装修列入了提取范围,业内人士认为,全区各地的公积金中心可能会各自制定相关的细则,比如提取额度、需要的材料、时限等。 2、贷款**高额度不低于总房款80% 政策: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商品住房均价计算。个贷率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高贷款额度。 解读:这项调整市民关注度较高,而且容易引起误解。贷款**高额度不低于总房款80%,不是指个人贷款时的计算方法,而是各个公积金中心在确定标准时的参照,比如南宁市均价约6600元/平方米,参照100平方米的房子来算,总价为66万元,总房价的80%约为52.8万元,南宁市目前的**高额度为60万元,因此是符合标准的。如果一个市民购买了200平方米的房子,他贷款的**高额度也是60万元,而不是以个人总房款来计算。 广西各地市的**高额度不尽相同,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区直中心均达到了60万元,有些地市的**高额度仅仅20余万元。那**高额度的调整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呢? 分析称,如果**高额度设置较低,购房者要么就得加大**,要么就要组合贷款,多支付商贷利息。如果一套房产总价50万元,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高贷款额度如果为25万元,那么购房者至少要**25万元,或者**20%并申请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25万元,商业银行贷款15万元,无论选择哪种方案,购房者的压力都很大。 3、申请第二次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贷**低**比例为20%,已经结清首贷的,可申请第二次,**低**款比例为30%,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解读:专家称,此前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1倍,本次调整规定执行基准利率,相当于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除了**比例方面有差异外,其他方面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专家提醒,本次调整仍旧要求在结清第一次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第二次。 4、支持四类异地购房情况 政策: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外地职工回户籍地购房,可在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解读:2015年5月下旬,北部湾首例同城化贷款申请在区直中心也已审核通过。但除了北部湾经济区外,其他各地市公积金中心在异地贷款方面,尚未全面放开。 5、各中心贴息也要保障职工房贷 解读:北海、贵港等地曾采用公转商、存量贷款转让等方式操作,南宁市目前没有出现紧缺情况。该政策的出台,会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利益。比如某中心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职工申请贷款,此时公积金中心可以采取公转商的方式,由商业银行以公积金利率向职工发放贷款,公积金与商贷之间的差额,由公积金中心补贴给银行。 政策:个贷率较高、资金紧张的城市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贴息、组合贷款、公转商、资产证券化、存量贷款转让以及短期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6、限30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 政策:各地要梳理贷款流程,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银行要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手续,房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公积金贷款的绿色通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手续。 解读:此前,多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都要2个月以上才能办结。由于涉及3个部门,不少市民也不清楚是哪个环节拖延了时间。现在区直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限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在银行签约和房产抵押环节不可控的因素还较多,希望这次政策的要求能在各有关部门落到实处。  以上就是关于新政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等有利于购房者的6个好消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