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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产限购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在限购政策下如何购置属于自己的房子

147****4961 | 2016-07-20 09: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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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8462

    政府的限购政策越来越严厉,在这种情势下,如何购置属于自己的房子呢?为您解读天津购房政策,让您轻轻松松了解天津限购房政策。 40万,天津蓝印户口,这是很多楼盘广告的承诺,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天津市有关蓝印户口的政策规定,要想办理蓝印户口,首先,在市内六区和塘沽(社区网 论坛 商铺)区(含开发区、保税区)购买80万以上的房子;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需购买60万以上的房子;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宁河县、静海县、蓟县)需购买40万以上 的房子。而且,所购买房屋必须一次性缴纳全部房款,且具备契税完税证明。此外,房产必须新房、不能是二手房,必须是70年产权的大产权房,必须是纯住宅不能是商用或者商住两用房。 这些条件全部具备,就可以申请蓝印户口,在相应程序进行完后,就可以拿到蓝印户口本,上面会印着户主、配偶和子女的名字。 对李海强这样的“北漂”来说,武清和宝坻这两个距离北京**近、交通**便利的区域,是**具吸引力的。从北京的国贸出发,前往武清和宝坻区中心位置,车程大约是80至90公里左右,如果不堵车,需要1个小时多一点时间。这两个区域现在房价大约在6000至7000元/平方米左右,这个房价,要比北京市绝大多数区域——即便是远郊区县——都要便宜。 “北京有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办进京户口,这个办法以私营企业主的纳税额、在京经营时间、吸纳北京市本地务工人员的数量等为标准,保守估计需要人民币800多万。这个标准对于我的小公司,显然是比较难达到的。40万,在北京很多地方,只够给个房子**的。而在武清区,40万,差不多能买到60平方米的房子了,还是全款”,李海强觉得,即便是当做纯投资买房,这笔钱花得也不冤。 天津蓝印户口在教育政策上的优势,催生了蓝印房地产经济。据了解,自2009年2月至今,每年就有数以十万计来自北京及周边省市的购房者通过购房入户取得了天津市蓝印户口。 自蓝印户口政策实施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天津要调整相关政策的传闻。房地产商会利用这些传言大做文章,催促有意向者抓紧时间购房。但其实每年,政策都没有太大调整。今年初,又传出天津的蓝印户口政策要在清明节后变动的新闻。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动静。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曾有意向一些蓝印项目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询问:“政策会不会变?”得到的答案都类似,“很可能变,这都说不准的”。有些甚至声称,开发商有内线消息,政策今年就会变,蓝印户口的办理会收紧。 对那些确实有意购买蓝印房的潜在消费者而言,这些所谓的内部消息会不断刺激他们的神经,因为全国还施行蓝印户口政策的大城市,就只剩天津了。 对李海强这样的北漂来说,现在花40万买个蓝印房,就是买了份保障,“拿到蓝本之后,我立刻觉得放松了很多”。宝坻、武清等地的楼盘把蓝印户口当做第一卖点,而对楼盘的配套设施,只以“规划中”来许诺。 “其实配套设施,我也只是大概看了看,很多都是规划中的。其实,这套房子,我也不会去住。将来我们全家还是会住在北京。儿子在武清上学,是要住校的。这套武清的房子,现在会先租出去,将来,看周边的发展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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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提出了住房价格控制、保障房建设、税收、信贷、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市场监管等调控措施。为切实做好《意见》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进行解读,让市民对政策有一个更为清晰、准确的认识。天津房产限购政策详解,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天津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三、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哪些? 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满18周岁及以上的,可单独视为另一个居民家庭单位。 如:刘某夫妻户口簿中除包括他们夫妻二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时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那么刘某买房子的时候,对他的家庭成员认定只是指他本人、妻子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妹妹都不计入同一购房居民家庭成员范围。 四、限购政策施行时间?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五、限购区域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 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则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应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九、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还能购房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先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时则必须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两种证明? 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 十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所指的“累计1年”是否中间可以间断? 只要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各月加总共12个月即可,中间可以间断。例:2008年5月、7月、9月、11月,2009年1月、4月、6月、7月、8月、9日、10月、11月。 十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同时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两人以上且不属于同一居民家庭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些什么? 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或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要分别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五、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的共有单套房屋是否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共有的单套房屋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但是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共有产权房屋要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例如:李某夫妇和他的未成年子女三人名下共同拥有1处住房,该房产应当计入李某全家的住房套数。而李某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与其他任何人共同共有的住房则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 十六、购房人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凡购房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的《婚姻状况承诺书》。 十七、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时,应注意什么? 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并应注意确保身份证件号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同时每一个家庭成员均应提交出相应的户籍证明,以保证对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查询时,查询结果正确。 十八、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及对居民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时应注意什么?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与《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购房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同时,销售人员在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对居民家庭成员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约、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签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时,应保证录入信息准确。 十九、公产住房是否算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所承租的公产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二十、如果购房人申报内容虚假不实会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人申报信息内容虚假不实的,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购房人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卖房人的定金或购房款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只能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了。 二十一、3月1日以后再签订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但还没有办理合同备案或过户手续的,是否算为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3月1日后,只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无论是否办理合同备案、过户手续,都算为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 二十二、二手住房买卖时,卖方应注意什么问题? 作为房屋的卖方,要特别注意问清楚买房人及其居民家庭成员是本市还是外省市户籍,另外要问清楚买房人及居民家庭成员在天津的住房拥有情况,包括有没有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名下有无有所有权的住房,以免因为购房人不具备购买资格耽误了自己的卖房计划。 二十三、在《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实施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还能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3月1日起执行,3月1日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四、《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婚姻状况承诺书》、《缴纳证明承诺书》的范本可以去哪下载? 可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站上下载范本。网址:www.tjfdc.com.cn 二十五、如果购房人在进行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查询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怎么办? 申请查询人及其申报的家庭成员对在天津拥有住房情况信息如有异议,应立即到有异议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查询中会包括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的几种情况:一是名下房屋所有权的信息;二是已打印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三是已打印了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的信息。 二十六、因拆迁安置需购买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拆迁安置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下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七、司法裁定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司法裁定后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八、继承、遗赠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继承、遗赠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公证后的继承、遗赠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 2011年,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在里面清楚提到了限购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等,我市将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本市的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进一步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全市保障性用房建设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 2011年,继续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群体按计划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对城镇低保标准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将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三、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重点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税务、财政、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运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和手段,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四、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加强住房供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计划的结构及布局等予以合理安排,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优先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的实施。通过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多种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力度。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并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要求,对土地竞买人的准入资格以及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建设。 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 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八、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新闻媒体要做好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引导,形成有利于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有关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前发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杭州限购政策看点: 对于一些定位高端的楼盘,居住人群的价值观、文化、生活习惯不一致的社会性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就像一个楼盘里有高层、多层、排屋别墅一样多种产品形态,兼容性的问题是需慢慢磨合的。 杭版细则没有北京版严格同宁波版较相似。此版细则在很大程度上把改善型给限制了,但对于首次购房以及豪宅的影响会比较小,对于豪宅方面,有充足资金在手的人购买的渠道也会多一些。 “限购令”并不是不能购买,而是能够新购买一套,同时此政策的实施期限并未做明确的规定,还是具有较大的弹性,这对于自住和改善型购房者影响不大,但是对于投资客将会产生一些影响。新政**大的影响是针对购房者心理预期,它将再次增加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楼市再次进入观望状态。 这次细则的落地,首先表现出来的一定是售房的成交价和成交量的双双下跌,很多改善型的客户都会被包含进去,这个政策也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总之我觉得只要地方财政与土地财政是挂钩的那么房价永远别想下来,除非国家愿意刮骨疗伤。 新政落地,章惠芳建议已经掌握了一部分客户的开发商可以依照进度开盘,抢先抓住其中还没限购到的客户,她称尽早开盘才是求生之道。而对于不急着推盘以及手头上还没掌握大量客户的开发商可以再等一等,避一避风头。 对于细则的影响方面,毕总认为限购限贷政策的生效把投资、投机性需求挤出楼市,同时也误伤了部分改善性需求,将导致市场需求锐减,成交下滑。并指出限购限贷是一项行政措施,本身不会持续太久。

  •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  1、“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2、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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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限购区域范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