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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小产权房?

132****4255 | 2017-02-14 11:19:58

已有3个回答

  • 155****2953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7-02-14 11:25:54
  • 134****8509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2017-02-14 11:25:04
  • 141****4726

    人们说的小产权也就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归国家所有的,此类土地使用权类型又分为划拔和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没有设定使用年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分为很多种,土地使用年期根据土地用途而定,你说的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住宅用地的**高使用年期,五十年作为商品住房出售的话我认为很有可能是综合用地,但是这些用途在几年前已经禁止了,还有一种可能也是住宅用地,只是没有将土地使用年期是知道住宅用地的**高使用年期,也有可能是在竞得土地是只剩余五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一种就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就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
    想要看出大产权和小产权,很简单,只要看一看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7-02-14 11:21:48

相关问题

  • 国家发房产证的叫“产权房”,国家不发房产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分两种一种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如宅基地,军×房 土地只属于集体所有,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其他权利的;/另一种是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其他用途土地违法建设的,这种更危险,随时会被没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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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 小产权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乡产权房,因为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的性质也归属于乡政府或者是村集体所有,所颁发的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小产权房的特点就是不具备有所有产权证,而且虽然价格比较便宜,但因为不能够进行上市交易,也就无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购房者通过缴付全款的方法才能够购买。而且一旦购买小产权房之后面临拆迁或者是一房多卖的情况,因为没有变更户主的名字,所以很容易会出现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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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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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指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分颁布,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布。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①小产权房并没有土地出让金这一块,而且没有开发商,所以一般小产权房的价格要比一般的商品房低许多。②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国家直接颁布的产权证,所以以为购买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依据国家法令,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便是合法建筑,我国法令允许在村庄团体土地上进行住所的建造。③现在有部分小产权房在销售上和法令相冲突而已,依据我国法令,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造,乡村宅基地属集体,乡民对宅基地也仅仅具有使用权,如果将房子卖给城镇居民是不得法令的认可的。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属于宅基地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而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当中备案。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因此,小产权房不能转让或出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如下:①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②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③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购房者尚未实际居住使用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