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详情

什么是公房?公房拆迁费如何分配?

145****4444 | 2017-02-24 11:22:15

已有4个回答

  • 136****3160

    (一)、“同住人”有权分割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二)、被视为“同住人”也有权分割
    1、被视为“同住人”的情形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因结婚而居住即未到一年,也是同住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面所说的四个条件放宽到三条,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户口”和“居住未到一年”,而不 管是不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了。只不过如果在拆迁中取得拆迁补偿款就没有权利在其他地方取得第2次拆迁补偿款。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也视为同住人。
    根据这条,没有上海常住户口的也可以被视为同住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突破。标准是三条“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居住”和“居住满五年”。这样,许多嫁到上海来的外地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
    虽在房屋内有户口但没有在里面居住,形式上有点象“空挂户口”,但和空挂户口不一样的是因为“家庭矛盾”或“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的”,而且在其他地方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当然,如果涉及诉讼的话,是否因“家庭矛盾”而在外借的举证会有一定难度。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尽管因这些原因虽然户口被迁出,但由于没有取得其他福利性房屋,因此在原公房内的权利还是应当保护。
    2、不能视为同住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形有: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将原来的公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这类人获得补贴后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因此无权再享受。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因为已被安置过,因此无权再将享受。

    查看全文↓ 2017-02-24 11:25:42
  • 152****6597

     1.货币补偿 这一形式是指直管公房产权人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将房屋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此时房屋承租人已成为房屋产权人,是适格的被拆迁人,能以被拆迁人身份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拆迁人应对其进行补偿。这一补偿方式,操作起来相对而言简便,由此产生的纠纷多集中在补偿款数额的争议上,即区位补偿价以及对房屋的补偿等。对此,被拆迁人可依当地拆迁法律规定,通过委托评估后,视情况将评估结果交与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
     2.产权调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十七条第2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在拆迁租赁房屋时,若该房屋的产权人与承租人达不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当然,在实践操作中这类补偿方式较少进行,因为新房的建造,交付直到较后人住都需要时间,不如货币补偿方便直接。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多体现在房漫的交付时间,耨的租赁协议的签订上等。
     3.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直管公房的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收购协议,或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以解除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7-02-24 11:24:50
  • 131****6764

      公房拆迁费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你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
      公房的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拆迁货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得到:
      1、搬家补偿款2、设备迁移费,3、临时安家补助费,4、搬迁奖励费,5、一次性补偿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
      1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查看全文↓ 2017-02-24 11:24:03
  • 154****7205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查看全文↓ 2017-02-24 11:22:54

相关问题

  • 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住宅房屋一般交易实例较多,因此,评估时应选用交易案例进行修正,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全部4个回答>
  • 上海周运柱律师是公房专家在承**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承**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全部3个回答>
  • 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你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

  • 对于老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配偶、子女何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全部3个回答>
  • 对于老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配偶、子女何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