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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证件呢?

158****2131 | 2017-03-02 14:37:38

已有3个回答

  • 142****2348

    房产交易过户所需相关资料:原房主:
    1、原房主的身份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提供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及其单位未婚证明原件一份);
    2、《房产权证》、《土地证》(或土地证发票)复印件二份;注:如果该房屋性质是房改房,则必须另提供《个人住房档案》、复印件二份;原房主(及其配偶)必须到场。新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且新房主必须到场。

    查看全文↓ 2017-03-02 14:39:53
  • 137****5573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查看全文↓ 2017-03-02 14:38:58
  • 157****1180

    卖家需要准备资料为:
    (1)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共有人则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若卖方已婚,其配偶需签署同意出售房产的声明并尽可能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实无法提供本偶的有关情况,卖方至少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且出具具结书。(4)若卖方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5)活期存折复印件。
    买家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多人联合申请则需提供其他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或出入境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2)若买方已婚,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买方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3)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单位开具的月收入证明(一般是月还款额的200%),个人银行帐户**近半年使用的流水帐。

    查看全文↓ 2017-03-02 14:38:30

相关问题

  • 卖家需要准备资料为:(1)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共有人则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若卖方已婚,其配偶需签署同意出售房产的声明并尽可能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实无法提供本偶的有关情况,卖方至少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且出具具结书。(4)若卖方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5)活期存折复印件。买家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多人联合申请则需提供其他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或出入境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2)若买方已婚,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买方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3)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单位开具的月收入证明(一般是月还款额的200%),个人银行帐户**近半年使用的流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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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2.经工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4.信用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5.能提供中信实业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6.法律和中信实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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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 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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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a.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b.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c.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d.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e.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f.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b.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c.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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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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