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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47****1586 | 2017-04-13 17:40:10

已有3个回答

  • 132****3172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7-04-13 17:42:20
  • 134****7450

    买房子70年产权的的意思并不是说房子70年后就不是买受人的了,这个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在我国70年的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的年限,等这个年限到了后会有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产权人只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评估建筑物不能使用的话就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查看全文↓ 2017-04-13 17:41:40
  • 145****1958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7-04-13 17:40:55

相关问题

  • 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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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商品房产权查询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一直到70年产权到期之后,如果所购买的房子在当时的政策之下,国家不会收回所处的土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在缴纳完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继续居住,不受任何的影响,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说国家会把当时所处的土地要收回,参考现在的房屋拆迁政策,给予购房者一些补偿。《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70年的产权大多都是住宅,还有少量的住宅公寓及土地性质都是住宅建设用地,像是市面上还有一些商业公寓或者是商住两用型的住房,土地性质都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产权的时间就会比较短,只有大概40年或50年的时间,而且到期之后需要自己到相关的部门提出申请续期,是不会自动续期的,所以大家在购房之前要了解清楚。

  • 房子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是会进行自动续期的,业主只需要缴纳延期之后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我们所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但是房子所处的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土地使用金会按照1%~10%的比例进行征收,如果当时的房子已经属于老旧房,无法再进行继续去做,也可以参考现在的拆迁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当时的现行规定,如果国家对于土地有其他的使用要求,收回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会给予房屋所有产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所以不必要担心在到期之后国家会收回房子。在缴纳完土地使用金之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办理登记一般再次续期的时间为20年。

  • 房子70年产权到期之后,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向当地的土地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2、如果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这时候业主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国内,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其实是分开的,其中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而购房者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使用权是永远权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和土地的性质有一定的关系,常见的土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以及商业用地等等,其中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商业用地的土地年限通常是40年。总而言之,房屋所有权是归业主所有,哪怕是产权年限到期之后,房子也是可以继续居住的,而70年后如果政府要进行土地回收,那么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