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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的房子到期后会怎么样

132****1603 | 2017-04-28 16:36:34

已有3个回答

  • 152****7291

    1.小产权证房子本来就是只可以自己住,不能买卖的房子,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也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了。如果你喜欢,你可以买下来,办大产权证。到时候到了年限,你只要交房产税,房子还是你的。
    2.有当地户口的居民可以使用小产权房屋,因为政策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如果你是本地村民不用担心小产权的问题。合法审批的小产权房屋可以在当地居民之间转让,外地人和城镇人不能购。城镇居民购买了小产权的房屋以后会很麻烦的,万一遇到国家要征用土地你的权益将不能得到保障,所以请求退款是上策。

    查看全文↓ 2017-04-28 16:41:24
  • 144****1007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现在正常的房屋70年后怎么样没人知道,何况是小产权房了。中国是一个讲和谐的国家,国家安定是根本,绝对不会发生把你赶出去的事情,**多就是出点土地出让金给政府。
    再说一般40年的房屋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是很正常的,但你的小产权关键就是拆迁很可能分不到钱

    查看全文↓ 2017-04-28 16:40:14
  • 147****6251

    小产权证房子本来就是只可以自己住,不能买卖的房子,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
    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也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了。
    如过你喜欢,你可以买下来,办大产权证。到时候到了年限,你只要交房产税,房子还是你的。

    查看全文↓ 2017-04-28 16:39:22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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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二、国内续期先例已出 真相是……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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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2016年楼市的火爆推动多地房价上涨,涨幅**大的城市房价上涨超过一半。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曾经被认为能立竿见影降低房价的“利器”房产税再次进入视野。房产税到底要不要出台,至今还没有定论,实际上,自从2010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曾有观点认为,房产税确实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也有观点认为房产税的具体细节不明确,也未经实践检验,对房价影响有限。两位业界专家就房地产税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樊纲:如果征3%-4%的房产税 你看起不起作用?“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如果像美国一样到了3%-4%的房产税肯定能起作用,” 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近日对于“房产税没用”的说法进行了反驳,他认为这违反了经济学的基本常识。采访中,他拿新加坡房价举例:**近新加坡搞房产税和交易税,新加坡城市中心的房价已经跌了40%。但是这一点我们也迟迟做不了,迄今为止没有列入国务院的议程。樊纲认为,中国土地国有、利益牵扯都不是房产税实施的阻碍。“20年过渡期,从新房子开始征起,老房子卖了才征,你看能不能实行得了?实行房产税的问题不要跟反腐挂钩,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价格肯定是管用的,价格不管用往往是没到足够高。中国的炒房团跑到美国,说美国次贷危机房子便宜,转了一圈**后一问每年还得交4%的税,结果全都不买了。” 樊纲乐观表示,“虽然还有一些因素和理由,但是我觉得都有办法可以克服。”贾康: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在房产税征收对房价的影响上,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则没有樊纲般乐观,他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不能说房地产税这一因素决定了房价。贾康表示,如果说房产税跟房价没有关联,这个观点不成立,税负在住房的保有环节从无变有,会影响、引导方方面面有关主体的经济行为及选择,进而影响房价。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贾康强调,在中国,住房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要考虑以免税条款对应住房基本保障、设计扣除“第一单位”的具体标准,具体而言是按人均面积扣,还是按套数扣,是有争议的。“社科院曾经提出方案,设计为人均40平米,但也有不同意见,立法中大家需寻求**大公约数。有人会认为应60平米,有人会认为应该从第一套房扣除,但也有人说扣除第一套房会催生离婚潮,后来就有建议说干脆以单亲家庭第一套房、双亲家庭前两套房扣除,从第三套房开始征,这样谁都躲不开。”樊纲认为这也不失为一个在“攻坚克难”中先建框架、起步时相对宽松平稳的合理选择,**容易为中国社会所接受。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房地产税已包括房产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房产税”似乎已退居二线。财政部多次表态会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基本上是将会发生的事。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房地产税已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从小组起草开始,中间还要经过多轮意见征询,草案通过后还要征求公众意见,立法过程相当严谨,今年底出台只是乐观估计。房产税立法的三个关键环节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无论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促进房产价格稳定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的客观现实来讲,开征房地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面临许多问题。首先是征收范围。在重庆的房产税方案中,**大的问题在于高档房的界定,而上海的方案只针对新增房地产,这就意味着存量不咎,以往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将成为**大的受益者。而对新购房人而言,加重了负担,会造成社会不公。其次是**关键的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率很低,房地产价格上涨率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如果税率过高,可能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而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价值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个案性,和区位、房型、小区环境、周边环境、物业等等因素有关,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仔细评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同房屋,准确机制将会耗费极高的社会成本。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另外,当房价评估不合理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申诉程序。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结合国内外现状,即便是只对特大城市、大城市征收房产税,也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地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第二,房地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第三,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可以提高房地产税的税率,有效避免房产投机。第四,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第五,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建设。防止具有多套房屋者将房地产税通过房租转嫁给租房者。据中国经济网了解,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的税收大部分集中于开发和交易环节,保有环节的税收较少,这是推动中国房价高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保有环节上开征房产税,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房价这只“猛虎”控制在“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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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小产权的房子是没有产权期限的,所以也就不存在到期之后房子归谁的问题,因为小产权的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并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这也就是为什么没有办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的根本原因,只有在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以根据土地的性质来明确土地的使用时间,所以小产权的房子不建议大家购买。土地使用的时间和土地的性质有一定的关系,住宅用地的时间比较长在70年,综合用地的时间在50年,商业用地的时间在40年,除了住宅用地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之外,综合用地和商业用地都是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的,而且还需要补缴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会低于正常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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