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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138****3320 | 2017-07-13 09:52:07

已有3个回答

  • 142****5997

    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不影响的。

    在银行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

    一.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二.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综上,到银行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上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查看全文↓ 2017-07-13 10:00:20
  • 137****7857

    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是要审查申请人的资质的,如连续缴存满不满12月等。一旦公积金放款,则说明此申请人够资格,那么,还款期限(20年、30年等)不受任何客观条件束缚,无论其申请人继续不继续缴存公积金,无论申请人是不是辞职无收入,都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签署的借款合同继续生效,直至期满。

    所以您不必顾虑,只要每月的还款日到来,银行系统查询可以正常进行划款行为(账户里有足额的月供),就不能与您添麻烦,如果连续3期都没有划到款,银行就会联系你了,长期划不到,银行就可以行使抵押权,把房产进行上市,但此期间会与申请人多次联系。既然您保证2-3年期间不会耽搁正常还贷,这肯定没有问题的,从合同的性质上分析,您与银行并没有违约,合同所约定的还贷关系没有改变或终结,现在您明白了吗?

    努力学习,打消顾虑吧!

    查看全文↓ 2017-07-13 09:59:53
  • 157****8984

    只能连续缴纳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辞职后未能继续缴纳公积金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查看全文↓ 2017-07-13 09:59:38

相关问题

  • 如果你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你再继续存交贷款就行,不用担心公积金会被封停。不过申请好贷款后,你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如果你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且办理完了所有手续,当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存钱,以免影响扣贷款。不过还是建议你**好还了第一次房贷后再辞职,可确保万无一失地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因为现在以个人名义无法补交公积金,如果换单位,另一单位也因劳动合同原因无法为其补交没有来公司上班前那段时间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批准,而且利息低于商业贷款,贷款人好不容易符合条件办好了,切不可盲目地改用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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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即离职两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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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辞职后,单位会在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2、员工如有需要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2、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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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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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2辞职的提取 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3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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