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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

132****9496 | 2018-05-17 09:31:45

已有3个回答

  • 148****1503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查看全文↓ 2018-05-17 10:02:17
  • 137****3688

    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不得涂改。
    2、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如《房地产权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峻工验收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复印一份(验原件);无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的,提供辖区街道办或居委会证明。
    3、出租方为个人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出租方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共有房屋出租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当承租方为个人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承租方为育龄妇女(年龄在20-49岁)的,需提交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房屋租赁管理所
    房屋租赁管理所收到相关资料和合同时,由经办人员即时开具〈收件回执〉,并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现场调查情况符合的,五个工作日内办妥;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取标准
    出租房屋办理合同登记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2%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
    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3%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
    五、个人出租屋纳税标准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新公布税率为准)
    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新公布税率为准)

    查看全文↓ 2018-05-17 10:01:44
  • 151****7539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查看全文↓ 2018-05-17 10:01:04

相关问题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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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3.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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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断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的好坏,不只是看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可以多对比几家公司看看,北京三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北京三品主要经营一手房、二手房销售以及房屋租赁业务,公司有专业的团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行业经验丰富,价格合理,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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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租赁合同的办理很简单,去街道办的房屋租赁窗口,领三份租赁合同,和办事指南,然后和出租方一起带上出租房屋的房屋编码(去房屋所在的工作站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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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租应该注意的问题由于房屋转租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次出租人三方的利益,因此房屋转租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房屋转租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二)房屋转租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三)房屋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五)房屋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3、预租的不得转租;4、违背双方意愿,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5、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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