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深圳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134****6685 | 2018-05-23 09:28:11

已有3个回答

  • 132****3730

    不能全额提取,要有购房或装修或租房等支出的票据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查看全文↓ 2018-05-23 09:42:15
  • 157****339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查看全文↓ 2018-05-23 09:42:05
  • 133****1761

    深圳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很简单:
    1.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
    2.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预约网点办理
    3.办理业务时顺带签订网上自助提取协议,以后就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提取了
    如果租房提取,便按**后一个月缴纳的金额的65%,乘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数,提取到当前的月份。如果以后都不来深圳工作了,可以选择销户全额提取,工作人员会帮你办结。更多深圳信息可wei信关注:深圳壹号,后台回复咨询

    查看全文↓ 2018-05-23 09:41:31

相关问题

  • 拿不出来!除非搬走深圳工作!社保转离深圳!就可以全部拿出来!否则只有一半!

    全部4个回答>
  • 公积金你先打电话预约成功之后就去银行办理,然后就可以拿了

    全部3个回答>
  • 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全部3个回答>
  • 公资金必须在一年只能取2次,取之前要提前预约。网上先申请,他会要求你到哪个银行去取款,工作日2日左右就可以了,到时候直接去他告诉你的银行去就可以了. 现在**好不要提出来,因为到时可以贷款,而贷款利率都是比较低的。

    全部3个回答>
  • 以下情况,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出境定居的。(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6)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下情况下职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或未婚职工的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4)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5)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证明材料有:(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二)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合同、购房**(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或公有住房出售专用收据、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1)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2)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3、离退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60岁,女性50岁)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提取,未到达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退休证及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4、死亡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5、户口迁出本市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6、出境定居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7、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8、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9、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还贷审核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和借款合同、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10、合并账户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11、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1)提取资格证明材料? 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的证明(经街道民政部门确认);? 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病且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生活困难的:提供《劳动手册》、《职工家庭月平均收入审核表》、《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或物业管理费①房屋租赁凭证(公有住房为租用公房凭证、其他房屋为经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②租用公房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租赁经交易中心登记的产权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已付清的同时提供物业公司开具的租金(包括其他支付租金的有效凭证)或物业管理费收据或**;③提取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的关系证明(需是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售后公房物业维修①房地产权证;②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维修费**;③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需是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1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符合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1)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即《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3)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符合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应提供:(1)家庭所有成员(家庭所有成员指提取人、提取人的配偶和子女)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① 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②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③ 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镇)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2)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应提供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即《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证明》(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无须提供《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证明》)。(4)出租房屋所在地的本市各区县局私房出租代征点出具的《税务机关**统一**》。注:如在异地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抵押在借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需在该复印件上加盖当地交易中心和抵押银行公章才能作为原件使用)。

    全部1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