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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设要几个部门批准

153****2908 | 2018-06-01 16:56:18

已有3个回答

  • 146****0741

    您好,首先应到国土局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7:54
  • 158****6129

    一、开发企业要有下列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二、商品房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投资计划、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7:37
  • 154****9835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7:11

相关问题

  •  关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应当包括经消防、规划、环保、人防等部门专项验收合格,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认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从上述规定可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不仅应当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验收合格,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强制性规定,包括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等专项验收合格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认可也应是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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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所需材料:A.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划拨)(1),申请表(2),工可批复(3),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证)(4),房屋土地权属报告(5),地籍图(2份)(6),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房地产证、土地补偿协议)(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8),征地公告(9),农转用批文(10),耕地开垦费收据(11),耕地占用税缴款书(12),设计方案批复、方案平面图(社会事业类有建筑)B.招拍挂-(经营性)(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5),地籍图(2份)C.招拍挂-(工业)(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环评、卫生等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工可批复(批给中标单位)(5),环评报告(批给中标单位)(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7),地籍图(2份)D.招拍挂-(项目招标)(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环评、卫生等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工可批复(批给中标单位)(5),环评报告(批给中标单位)(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7),地籍图(2份)(8),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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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弄明白是什么原因退房款,是双方协定合同终止还是单方面?是你和开发商?还是你和个人买卖方?要是双方协定合同终止,就应该协定何时退回房款!这些事哪个政府部门都没权利干涉,因为有合同在,按合同执行,是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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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物业。让物业联系相关部门维修。房屋漏水质保期是五年,质保期是指业主进户时拿到钥匙那一天起,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质保期外找业委会启用大修维修基金,如没有交大修维修基金自己修。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如果解决不了,因为房屋建设的质量管理归属建设局,你可以到建设局属下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有关这件事房屋原设计院做出的有关文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先看看开发商给你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屋面防水的保修期过期了没有,如果没有过期 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开发商在保修期内不积极进行维修的 可以持【住宅质量保证书】去房管局投诉开发商)如果过期了 那么需要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工作 这个需要物业公司申请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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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业用地上建的住宅与普通商品房一样的情况,现实中是存在的。售楼员可能没说谎。二、开发商是否承诺能够落实,这个问题你问开发商以外的任何人都不会知道,问谁也没答案。想得到确切答案非常简单,你看看开发商的五证(正规售楼处一定会有的,没有五证的不建议购买),五证上标注的是商业还是住宅,再去房产管理部门咨询这个楼盘的契税比率是多少,商业是4%,住宅是1.5%。三、商业产权是不会享受住宅一样的贷款和**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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