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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估价?

144****5871 | 2018-06-03 1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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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0328

    房地产估价,全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台湾称其为"不动产估价";香港称其为"物业估价",都是一个意思。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一种活动。
    估价目的,是指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或者说,是指为何种需要而评估房地产的价格。房地产估价目的具体可以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入股、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保险、纳税、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房地产分割合并、房地产纠纷、房地产拍卖、投资决策及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如企业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改组、合并兼并等);估价结果的价格类型也可分为土地出让底价、入股价格、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投保价格、课税价格、征用价格和投资价格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估价目的将影响估价的结果。因为估价目的的不同,相应的估价原则、因素和采用的估价方法就有可能不同。 估价时点,是指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或者说,是指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估价额所指的具体日期,通常以年、月、日表示。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它只能是某一时点的价格。在不同的时点上,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 估价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在房地产估价的反复实践和理论探索中基于对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客观规律的认识,总结出来的一些简明扼要的在估价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法则、标准或应注意的问题。房地产的估价原则主要有:合法原则、**高**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和估价时点原则。 合法原则:指房地产估价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高**佳使用原则:指房地产估价必须在合法条件下以估价对象房地产充分发挥**高**佳效为估价前提。 替代原则:指房地产估价必须依据同一市场上具有相近效用的房地产,其价格也应相近的一般原理进行估价。 估价时点原则:估价时点又称评估基准日,是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估价额所指的具体日期,反映了房地产估价的结果具有很强的时间相关性和时效性。 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是指基于估价时点,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排除非正常或人为因素的影响),某宗房地产为某种估价目的所能实现的价格。房地产估价是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估算和判定,是一种"公平市价",是为当事人提供的公平可信的价格参考依据;它不等于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实际成交价格。需要指出的是,一宗房地产在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房地产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交易双方的心态等而经常变动。

    查看全文↓ 2018-06-03 11:27:34
  • 151****5126

    其实,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关注的问题是“房市”而不应该是“房价”, 因为,你们有没有发现,从房地产业发展初期,我们就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所供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就是不是普通收入人群所能消费的, 从前不会,以后更不会, 房地产市场越来越规范、楼盘综合品质越来越好、物业管理更加专业等这些因素都是影响房价上涨的必然因素。
    所以,不要关心房价的涨跌, 即使现在,全国房价都在下跌,但我们还是买不起, 房价的上涨速度永远比工资上涨速度要快得多, 而我们应该关心的是国家对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这对于我们来说,才是**现实的。

    查看全文↓ 2018-06-03 11:27:32
  • 144****8511

    1、土地总面积(平米)=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
    2、商品房用地面积分割比率=(规划建筑面积-安居房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
    3、土地取得成本=土地竞得价款+交易费用+契税
    4、宗地综合成本(平米)=土地取得成本/(土地总面积*商品房用地面积分割比率)

    查看全文↓ 2018-06-03 11:27:18
  • 134****4287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查看全文↓ 2018-06-03 1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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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房地产估价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揭示、表达出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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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估价师挂靠的人不是很多,证书也比较少。一般而言,建设部颁发的证书价格都还比较高,房产估价师属于建设部颁发,关于证书价格,市场没有统一的价码,价钱有高有低,不接地气。正常情况下,房产估价师挂靠费用在1.5万左右,要的比较急的单位,给出的价格会更高一些。另外,房产证书也好,其他什么注册类证书也罢,都是只挂证不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挂证无风险,费用较低。挂章虽然费用较高,但是风险大。挂章就是企业拿人才的证书去参与竞标,证书中标后就可以挂项目,此时人才就变成项目经理,如果遇到工程出现问题,那么项目经理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015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一年多少钱2015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一年多少钱。因此,在选择挂靠之前需谨慎选择。2014年注册估价师挂靠价格行情: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1.2万-1.5万一年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 双证挂靠价格,在1的基础上加2-3千每年;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3证挂靠 ,在1的基础上加3-4千每年;估价师挂靠证书注册要求人员能够转档;挂靠费用都是按年付;协议一般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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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估价特点或本质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  1、房地产估价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而不是价格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恢复房地产估价活动时,为了避免与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内涵——“劳动价值”相混淆而引起一些不必要和无意义的争论或者产生误解,特别是当时人们对本质上不是劳动产物的土地,否认它有价值或者对它是否有价值存在很大的分歧,从而采用了“价格评估”的称谓而未采用“价值评估”的称谓。  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是实际发生、已经完成并且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它因人而异,时高时低。现实中由于定价决策、个人偏好或者交易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和无知等原因,时常会出现“低值高价”或者“高值低价”等价格背离价值的情况。因此,为了表述上更加科学、准确,也为了与国际上通行的估价理念、理论相一致,便于对外交流沟通,应当强调房地产估价本质上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而不是价格。  2、房地产估价应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替代市场定价  估价与定价(pricing)有本质不同。估价是提供关于价值的专业意见,为相关当事人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定价往往是相关当事人自己的行为,如卖方要价、买方出价或者买卖双方的成交价等。交易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或者需要,可以使其要价、出价或者成交价低于或高于房地产的价值。  例如,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政府为了鼓励某些产业发展,在向其提供土地时可以给予价格优惠;或者为了限制某些产业发展,可以对其实行高地价政策。至于私人之间的让利交易就更不用讲了。  3、房地产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  估价行业外的人通常认为,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提供的评估价值,应是在市场上可以实现的。否则,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实际上,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估价师以“房地产价格专家”的身份发表自己对估价对象价值的见解、看法或观点,即估价结果是一种专业意见,而不应被视为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对估价对象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虽然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但并不意味着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可以把估价专业意见的作用分为性质不同的两类:一是咨询性或参考性的;二是鉴证性或证据性的。为估价委托人自己使用而提供的估价,即估价报告是供委托人自己使用,例如评估投资价值为委托人确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估价报告是一种“私人产品”,这种估价通常是属于咨询性或参考性的。  为估价委托人向第三方证明或者说服第三方而提供的估价,即估价报告是给委托人以外的特定第三方特别是给众多的不特定的第三方使用,例如评估市场价值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提供参考依据,估价报告具有“公共产品”性质,这种估价通常是属于鉴证性或证据性的。在这两类起着不同作用的估价中,估价机构和估价师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中在起着鉴证性或证据性作用的估价中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要大于在起着咨询性或参考性作用的估价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4、房地产估价都有误差但误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从估价行业外的人来看,合格的估价师对同一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应是相同的;对于为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的估价,评估价值是否正确还应当用事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来检验。但在实际中,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常常有一定的差异甚至差异很大;即使是聘请合格的估价师对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同一估价时点下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不同的估价师得出的评估价值往往也不相同。这就产生了估价准确性的问题。  5、房地产估价既是科学也是艺术  正确的房地产价值分析、测算和判断必须依靠科学的估价理论和方法,但又不能完全拘泥于这些理论和方法,还必须依靠房地产估价师的实践经验。因为房地产市场是地区性市场,各地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和价格影响因素可能各不相同,而且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众多,其中许多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难以准确把握和量化,从而房地产价值不是简单地套用某些数学公式或者数学模型就能够测算出来的,数学公式或者数学模型中的一些参数、系数等,有时也要依靠房地产估价师的实践经验作出判断。  此外,每种估价方法都是从某个角度或者某个方面建立起来的,它们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局限性。在估价实务中要求采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就是出于对不同估价方法局限性的调整和综合平衡的考虑。针对不同的估价对象,如何选用合适的估价方法,如何对不同估价方法测算出的结果进行取舍、调整得出**终的估价结果,这个过程是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把握,对估价理论和方法的掌握以及其实务操作能力的综合体现。**终的估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也依赖于房地产估价师综合判断艺术水平的高低。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估价不仅是科学,也是艺术。  房地产估价需要专业人员按照严谨的程序对房地产价值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房地产估价不是简单的价格判定,它有不同于普通物品估价特点。房地产估价仍应努力把握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科学量化它们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从而不断增加房地产估价的科学成分,减少其“艺术”成分,提高估价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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