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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动迁房购房有发票吗?

131****3609 | 2018-06-09 22:25:29

已有4个回答

  • 151****2426

    理论上买方有理由索要房款发票。但在实际交易中,双方需要事先约定,一般卖方不太愿意提供发票;如果提供的话,卖方一般因为税款的原因要提高房子售价,大多数情况下卖方给买方出具收条,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友好协商。
    发票在房屋所在地税务所开。

    查看全文↓ 2018-06-09 22:29:51
  • 146****8395

    需要你凭票据,合同,以及你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咨询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印花税,手续费,
    凭完税证明,才可以办理你的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06-09 22:28:37
  • 158****4786

    应该是不能带,房证办下来,有产权转移才能贷款。

    查看全文↓ 2018-06-09 22:28:12
  • 132****5352

    如果你跟个人买卖没有发票,也不能买!如果是房管局过户买卖会有发票才可以买。

    查看全文↓ 2018-06-09 22:26:34

相关问题

  • 你好!各地不一样,一般是开发商,具体咨询当地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全部5个回答>
  • 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全部3个回答>
  • 有首先说结论吧,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不是并列的,但是在房地产圈子里经常被放在一起说。其实他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体系里面。在不同的语境里意思会不一样。在楼市,商品房是相对存量房(二手房)的概念,也就是新房的意思。

    全部3个回答>
  •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全部3个回答>
  • 你说的律师陪同公证可以尽量规避下家风险,只能保证在买家不能的到房屋时,受约方可以获得不高于成交价20%的补偿金的预约公正,那是公正你获得买卖权的不确定公正,而且还可以单方取消。在没过户的这段时间内你还是房东,买家的所有权益都不会被法律承认,5年后的事情谁知道,涨了跌了都有可能,在那20%内还好说,那万一超过了呢,万一政府征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了那又怎么办,你的权益还买家的权益怎么划分。所以主要看双方的人品和老天爷了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