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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房产怎么分配?

155****3039 | 2018-06-12 10:02:31

已有3个回答

  • 142****6444

    建议提前及时做好财产的归属分配工作并形成书面文件。

    查看全文↓ 2018-06-12 10:03:35
  • 157****3589

      1、婚前财产无需公证也是个人的财产,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认定。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2.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公证。
      3.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等,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公证。
      如果婚前有存款,根据存款日期可以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6-12 10:03:11
  • 131****1399

    全部按时间节点先后进行继承。只要能分出先后的,就按先后顺序来分,一次次进行分配继承。

    查看全文↓ 2018-06-12 10:02:59

相关问题

  • 第一个 他母亲去逝后 他母亲所占的房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由两个孩子和他父亲各占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你朋友他们每人占房子的百分之17左右 他父亲占百分之六十七 然后 如果你朋友父亲在结婚的话 在你朋友父亲如果去逝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他所占的百分之67由 你朋友两个人和后妈一起分 也就是说加上你朋友他母亲的那一份 你朋友每个人可以占百分之39。33左右的 也就是说 你朋友后妈可以占百分之2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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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2:关于婚姻法的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均等分割。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另外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另外,要区分出那些是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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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在世的夫妻一方先分得一半。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归去世一方个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也即上述三类人平均分配,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少分或者多分。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分配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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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你们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就已经分割完毕了! 双方在离婚后,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配!说白了,就是桥归桥、路归路,互不干涉了! 也无权干涉了!! 如果你要办房产赠与,建议到正规的公证处去办理!不要在乎那点钱! 公证费是小,房子是大!!关于子女结婚的问题,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克制上面第四条)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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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另外加重说明一句:你继父立遗嘱只能立他自己的一半房产的归属权.你母亲的这一半他无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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