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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可以办天津居住证吗?

156****0711 | 2018-06-14 10:18:02

已有5个回答

  • 141****6939

     不可以:当事人办理居住证的资料和证件,应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提供,没有劳动合同及执照的,不能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查看全文↓ 2018-06-14 10:21:38
  • 154****2147

    可以,因为房产证一般都要交房入住一年后才能拿到。

    查看全文↓ 2018-06-14 10:19:54
  • 144****6122

    该项只要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并且能够交验相关的证件、资料的,就可以申请办理:
    1、当事人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应该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房屋产权登记证(租赁合同)证明之一;
    2、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等申请办理暂住登记,居住达到6个月后,再凭上述证件及证明,申请领取居住证;
    3、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查看全文↓ 2018-06-14 10:19:25
  • 157****4777

     公民若在天津居住满半年而上,而且在当地有合法居住,就读或者就业的情况,在当地办理居住证是很容易的,建议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

    查看全文↓ 2018-06-14 10:19:04
  • 134****6930

    居住证办理手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只持有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还需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流程》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等等。

    查看全文↓ 2018-06-14 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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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的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居住证吗;购房合同肯定是不能办理居住证。。。因为购房合同并不能代表真实性就有了房产,只能是意象性说明购房。并且只有购房合同,还不能说明你已经入住时间。并且办理居住证还需要以下手续:需要住房的房产证,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稳定工作单位)。如果是租房,还需要租房协议,房东的配合。(需要有居住时间达到6个月或以上)还需要缴纳的社保基金的证明。(个别地区是连续缴满6个月) 。再需要什么,办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给你解说的。

    全部3个回答>
  • 有购房合同但没交房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需要申报的这一点是很确定的!

    全部3个回答>
  • 有了购房合同一般是可以办理居住证的,具体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证件还是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一下咨询。居住证办理条件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所以说办理居住证还是很方便的,即便是没有购房合同也是可以的。只要可以提供自己的居住场所就行。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 一、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办居住证的,办理居住证是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二、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全部6个回答>
  • 居住证,没有你说的那么麻烦的,有租赁合同,带好身份证,本人去警务室。经警务人员核实房东,就可以了。约一个月去拿就好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