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从空间上说,《产品质量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进口商品。 从主体上说,《产品质量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和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机构。 从客体上说,《产品质量法》适用于各种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
全部3个回答>商品房适用质量法吗
132****1522 | 2018-06-16 1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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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341
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50:25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 差旅费。
(三) 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 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 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
134****9669
质量监督站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50:04
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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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744
应当不适用的.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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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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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商品房适用消法吗答
您好,可以主张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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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责任终身制,如果房子出问题了,当年的监理人,项目经理只要还活着都要负责。没人会在房子建造上耍滑头。不过内部装修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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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鉴别质量优劣,大都采用看的办法。可怎样看,什么时间看,从什么角度、部位看,却大有文章。雨天看。哪里漏雨、渗水,一览无余。看墙角。墙面的平整光滑显而易见,**容易出问题的墙角是否平整、龟裂、有无渗水。看做工。每个接点、窗沿、墙角、天花板等等,要看做工是否精细。看窗外。要把窗户打开,看窗外通风、采光、排气是否有障碍物等。看楼梯。如系高层建筑,在看电梯的同时,要注意看楼梯(安全梯)是否畅通无阻。看厨卫。因为水、电、气系统都在这里,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格外重视。除以上“六看”外,鉴别商品房质量优劣,还要看其设计水平的高低。一个优秀的设计,不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还要看其是否做充分合理的利用平面空间,使用率是否达到了75%以上,内部布局是否考虑到了今后家庭人口的变化,有没有更多的壁柜、吊柜、房间内电源插座是否充足等等。要亲自去房间内认真观察,千万不要只看样板间。结构工程质量是商品房质量中**关键也是**不易了解的部分。购房前,务必要求发展商出具《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有必要,还可以检查一下发证书的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具备资格。与此同时,还要与发展商明确依据建设部1983年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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