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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名字能代签吗?

134****1005 | 2018-06-19 12:09:30

已有3个回答

  • 147****0984

    分别说吧:
    房屋产权人家属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应以被委托人是否拥有产权人委托书为依据,如果没有则无效。
    但你的情况,我分析应是走中介途径的。而对方无论是否有委托书,必然也是委托中介处理的,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中介为你考虑的问题。而你与对方再委托中介办理时肯定都有一条叙述:收取订金后如未能完成成交,则应有违约方承担双倍返还。
    建议你,通过中介追要订金及双倍违约金,如对方不允许,则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要求对方或双倍返还,或继续完成合约。
    则,无论对方选择何种方式,都对你有利。(起诉费用不高,值得你做)

    查看全文↓ 2018-06-19 12:10:16
  • 136****7095

    严格讲,这是不行的,你朋友没有你的授权签字是无效的,必须要有委托书才行。是担心将卖房子的说合同无效,你就吃亏了。

    查看全文↓ 2018-06-19 12:10:07
  • 132****2469

    购房合同如果要签订两个人名字,可由她代签,但要有你的委托书及你的相关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证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如果有你的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她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查看全文↓ 2018-06-19 12: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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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如果要签订两个人名字,可由她代签,但要有你的委托书及你的相关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证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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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添加共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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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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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您在代签的时候,房产公司是应该知道您是代他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应当抵扣价款或者收回(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如果合同生效的话,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这笔钱是您朋友出的,他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您代出的,由于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您也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即使因为房产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只能有合同的当事人,您的朋友去要求双倍返还。但是,如果是您没有得到书面授权就代签合同的,您就不具有代签的权利,现在您的朋友可以以未经授权为由主张合同关系无效,从而要求回复原状。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四万元定金如果是他委托您交的,正好说明了您在事实上有授权;如果不是他委托您交的,而是您代交的,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开发商可能会追究您的缔约过失责任。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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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这个是更名。这样的房子可以买,不过你要问清楚,买完后能不能备案,如果不能备案就不要买,要不就是五证不齐。要么房子就是有纠纷。只要买完能备案,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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