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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如何分割

155****9223 | 2018-06-22 17:23:05

已有3个回答

  • 137****8832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释三》第五条: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六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18-06-22 17:25:40
  • 157****9378

    2017年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分割
    一、不论婚前婚后,假如由爸爸妈妈出资买的房,挂号在自个后代名下的,则确定为个人产业,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二、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个名下的,归于个人产业,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有些与爱人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个名下的,假如夫妻两边一起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有些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行将房子卖掉,假如他的老婆想追回该房子,法院不予支撑。
    六、婚后夫妻以一起产业参加采购一方爸爸妈妈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归于一方个人产业,不参加产业切割。
    以上是婚房写姓名的的几大基本条件。把握了基本条件,咱们来看看不一样的加名状况其涉及的权益分配是如何的——
    成婚买房写谁的姓名?五种署名状况对应房产分配状况:
    榜首、写“准夫妻”二人的姓名
    选用这种计划,房子将被确定为夫妻的共有产业,借款也确定是夫妻的一起债款。如无“借单”等其他依据,爸爸妈妈的出资也将被确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两边共有,若呈现离异,爸爸妈妈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假如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挂号,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确定为两边共有产业,借款也是为两边的一起债款。但关于爸爸妈妈的出资,假如有相应依据显示爸爸妈妈出资是基于“准夫妻”两边成婚的目的,法院也会确定这有些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即是两边成婚。但假如两边没有成婚,爸爸妈妈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第二、写爸爸妈妈的姓名
    选用这种计划,房子将被确定为爸爸妈妈的产业,借款也确定为爸爸妈妈的债款,相应的增值或价值降低也由爸爸妈妈享有或承当。但假如成婚后夫妻两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两边离婚,一方虽无法建议房子,但关于已付出的借款本息可建议为向爸爸妈妈的假贷,并请求爸爸妈妈返还并均匀切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爸爸妈妈的姓名
    选用这种计划,房子将确定是男方及其爸爸妈妈的共有产业,借款也确定为他们的共有债款,相应的增值或价值降低由他们一起享有或承当。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归于婚前个人产业,依据新的《婚姻法》,这有些产业并不因成婚而发生共有的成果。
    但假如婚后夫妻两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两边离婚,女方虽无法建议房子,但关于已付出的借款本息可建议为夫妻一起产业,并请求男方及其爸爸妈妈返还并均匀切割。
    产权证挂号在女方及其爸爸妈妈名下的法令结果亦是这么。
    第四、写两边爸爸妈妈和“准夫妻”的姓名
    选用这种计划,房子将确定是“准夫妻”和两边爸爸妈妈的共有产业,借款也确定为其共有债款,相应的增值或价值降低也由这些人一起享有或承当。假如婚后仅用夫妻两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两边离婚,关于已付出的借款本息可建议为夫妻一起产业,两边爸爸妈妈则无权享有该有些产业。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姓名
    这种状况需要从两个视点进行剖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爸爸妈妈出资,只是挂号在该方后代的名下,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则,这归于该方后代的婚前个人产业,成婚后也不会主动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若呈现离婚,该房产仍归于原产权人。
    可是,夫妻一方个人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除孳息和天然增值外,应确定为夫妻一起产业。该房产的天然增值也属挂号方一切,但若该房产婚后用于出租,则租金收益为夫妻一起产业。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爸爸妈妈出资,但挂号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一般确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做法,假如两边未成婚,该房子归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能够请求返还已付出的金钱。假如两边成婚,则归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产业。
    成婚买房写谁的姓名?现已采购了婚房想重新加姓名,有哪些流程哪些手续:
    房产证加姓名流程及费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为保证自个的利益,夫妻两边甚至各方亲属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个的姓名。本来,房产证加姓名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还得通过必定的流程和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6-22 17:25:13
  • 147****2787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条解释似乎把房子看的更理性,是谁买的就属于谁似乎公平合理,未付出的一方不能不劳而获。结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你可以住,但不属于你,离婚后一点没你的份,看似残酷不近人情实际也合情合理,那些喊冤的人纯粹是承认了自己的弱势。【详细】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可补偿
    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在采访中,大多数人认为尽管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但婚后实际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供房,完全将房产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合理但不合情。吴卫义表示:“这种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新法实际是保护了未付**一方。”【详细】
    新婚姻法离婚按揭房产分割
    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向银行的借款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权益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权益,离婚时一方要返还给对方。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6-22 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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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2、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4、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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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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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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