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146****8220 | 2018-06-22 19:37:38

已有3个回答

  • 146****7537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8-06-22 19:39:47
  • 142****1275

    而在众多的投资项目进行过程中,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项目管理的思维与方法却改进不多。 法律咨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建设单位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经建设局备案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和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及银行进账单、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常熟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等资料。外市施工单位还应提供进市备案登记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6-22 19:38:48
  • 148****2805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6-22 19:38:10

相关问题

  •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全部5个回答>
  • 1.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2.哪些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一、 1.土地闲置超过两年;二、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3.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  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1、发改局的立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文(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基底红线图;4、开平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5、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备案表;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7、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高报价备案;8、资金证明文件;9、建设项目监理合同;10、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12、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13、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函;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委托书;16、招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17、外来企业备案表。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参与评标。八、开标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5、商务标书评审;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忻州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十一、招标投标报告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概念: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接受委托并完成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发包人为此向承包人支付价款。

    全部4个回答>
  •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3)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4)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全部3个回答>
  • 一、去住建部门办理,现在一般都在当地的政务大厅就行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