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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确保商铺没有被开发商抵押

146****7815 | 2018-06-25 17:10:28

已有3个回答

  • 132****1875

    建议你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一下就清楚了。

    查看全文↓ 2018-06-25 17:22:34
  • 138****1515

    拿到商铺的房产证等证件原件啊。开发商抵押银行要相关的产权证明的。

    查看全文↓ 2018-06-25 17:21:56
  • 142****4523

    去所属的房产交易中心或房管局查询

    查看全文↓ 2018-06-25 17:21:45

相关问题

  • 如果还是购房合同,可以查看上面的备案号,自己直接到房产网上就可以查,如果有产权证了,按查询要求输入相应的编号也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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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即可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应出示被继承财产的权利凭证(例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折、股权凭证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遗体火化销户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均出示原件;如果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尚未注销,需提供; 二、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2、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已死亡,如尚健在,应写明其姓名; 3、被继承人的配偶姓名(未婚者写明其未婚),配偶已死亡的,应写明其死亡的时间、写明是否是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应写明原配偶姓名及原婚姻子女情况; 4、被继承人总共有子女几人,有无收养子女,子女的姓名,如有子女已死亡的,应写明死亡的时间、死亡时是否已婚,已婚的写明其配偶和子女情况; 三、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需提供; 四、被继承人生前未立公证遗嘱的,其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先商定由谁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须在其居住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五、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上述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到公证处申办,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有效的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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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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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搞“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后,就已经在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它取得预售证准备卖期房时,一定会先通知银行,将即将卖出的房号告诉银行,由银行出面去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房屋的抵押撤销手续,这样交易中心才能受理这些期房的买卖合同。因为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复再抵押,所以若银行不知道开卖或不同意去撤销原抵押,则开发商是卖不成房的——标志是,《预售合同》备案做不成。所以,咱们可以反向推断:签约后,若在合理期间内办不了合同备案,购房人可以怀疑开发商这事没办,有问题,可以立即追究、维权。懂了这道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优先偿债之虑,就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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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搞“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后,就已经在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它取得预售证准备卖期房时,一定会先通知银行,将即将卖出的房号告诉银行,由银行出面去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房屋的抵押撤销手续,这样交易中心才能受理这些期房的买卖合同。因为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复再抵押,所以若银行不知道开卖或不同意去撤销原抵押,则开发商是卖不成房的——标志是,《预售合同》备案做不成。   所以,咱们可以反向推断:签约后,若在合理期间内办不了合同备案,购房人可以怀疑开发商这事没办,有问题,可以立即追究、维权。 懂了这道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优先偿债之虑,就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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