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请问开发商答应退房应注意什么?

131****7818 | 2018-06-30 23:37:09

已有5个回答

  • 142****7385

    记得复印一份,并叫开发商在上面盖章并备注与原件一致以及原件收回的原因。

    查看全文↓ 2018-06-30 23:38:58
  • 143****4719

    但是需要去房产局注销合同备案就把钱全额退还的(不收违约金),合同也全部会给:开发商已经同意全额退款了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并在退款文件上签字。 这种情况下你去注销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6-30 23:38:40
  • 157****4031

    1、向房管局投诉
    如果所交付的定金或者是**款,因限购升级,开发商不退,此时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解决;如果您前期的社保或者个税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办理的,那么就需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
    2、仔细签订退房协议
    如果只是口头同意退还房款,那么并没有明确的期限,没有约定,那么难以及时索要房款。开发商容易开“空头支票”,所以退房签订退房协议,才能确保权益。如果已经签订了退房协议,那么就按照退房协议中的约定进行,一般对于退房时间是有要求的,如果超过退房时间还算开发商违约,所以退房协议需要仔细签订,约定退房的时间和相应事宜,以及超过退房时间所需承担的违约金等。
    3、向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签订了退房协议,那么对您是有一定保障的;完全可以以协议为证据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履行,需要写好起诉书到法院立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查看全文↓ 2018-06-30 23:38:25
  • 152****9176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开发商已经同意全额退款了,并在退款文件上签字,合同也全部会给。 但是需要去房产局注销合同备案就把钱全额退还的(不收违约金)。 这种情况下你去注销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6-30 23:38:03
  • 156****1485

    通过退房协议 这个就是执行的难点,往往在退房的案例中,胜诉很容易,但退款比较难,目前还没有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能通过法律强制执行对开发商的资金进行冻结或者直接转账。只能催或者等。

    查看全文↓ 2018-06-30 23:37:48

相关问题

  • 但是需要去房产局注销合同备案就把钱全额退还的(不收违约金),合同也全部会给:开发商已经同意全额退款了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并在退款文件上签字。 这种情况下你去注销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 开发商答应的情况下是可以拿到的,需要回收票据,合同作废,不会开退房依据的!

    全部5个回答>
  • 你注意过房屋的“产权”吗?购买商品房时,你会看价格、看地段、看户型……但是你注意到楼盘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期限这个问题了吗?也许你说你注意了,销售人员告诉你房屋产权是70年或50年等,但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商品房”真正的居住时间到底是多少呢,按说每个楼的使用年限都是70年,但这个70年指的是哪个时间段?商品房实际的使用年限,按照正常的流程,产权是按开发商拿到地开始计算,一共70年。一般情况下,拿地到开工到后交房,时间至少有两三年。那么,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拿到房子之后,实际的产权只有六十七八年。但是如果开发商捂地或者捂盘呢,如果楼盘的地块从拿地到交房花了五年以上的时间呢?

    全部5个回答>
  • 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全部3个回答>
  • (一)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告知”了买受人,即开发商履行了通知义务(无论买受人是否同意),然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购房者能否请求解除合同呢?根据该条款之规定,显然不能。如此看来,此条款形同虚设,立法目的无法实现。其实,笔者认为,此条款完全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因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虽然法律规定购房者在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但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如果双方无特殊约定,那么合同就已经生效,开发商就不能对该房屋行使处分权(包括抵押、出售、赠与等)。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不仅仅需要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关键是必须经过买受人同意才合法。否则,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