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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给父母 离婚怎么办

153****1216 | 2018-07-06 10:36:30

已有5个回答

  • 133****5629

    1、谁付的首款,你心里有数的,该怎么处理相信你心中有数,不管怎么说能走到结婚这一步,也算相爱过一场,该不该要,你自己掂量。如果你想要分割房产,可能有以下处理方式:
    (1)除去**(凭良心办应除开**),再分割(平分财产、债务)余下的。
    (2)按法律(没有父母出资或暂借的依据就算赠予,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全部平分(财产、债务)。
    (3)一方要房产,另一方付款一半给对方。如果是他要房产,除去**(凭心)给你,如果你要房产,你应给的除了**还有余下的一半(市值除去30年一半的房贷)贷款。
    (4)现在把房产卖了,再分割,因为30年后,谁也不知道房产市值是个什么样。
    2、念在曾经相爱过,况且时间也不长,你就高姿态一下,相信他也不会亏待你的。
    3、**好是不离婚。如果夫妻间不是不可调和的原则性问题,还是不要走离婚这条路,毕竟能走在一起也是几世修来的缘分,应珍惜这份得来的爱。婚姻也是需要用心经营的,世界上除了敌我矛盾外,没有不可调和的,夫妻间相互宽容、理解、支持,这样一定会很和睦的。

    查看全文↓ 2018-07-06 10:37:11
  • 132****1149

    不合法,父母没有给子女买房义务,父母房产和子女房产是独立的。
    1、父母给成年的子女买房,属于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赠与,双方之间形成的属于赠与合同。在买房的民事法律行为尚未实施的情形下,或房款尚未转移至子女名下的情形下,父母享有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父母作为赠与人丧失撤销权。
    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父母作为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子女作为受赠人有权要求其履行。
    3、子女作为受赠人,若其有合同法192条规定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法定的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父母作为受赠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该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4、如果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继承人、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正常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6、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要求返还赠与物。

    查看全文↓ 2018-07-06 10:37:06
  • 157****0734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06 10:37:01
  • 147****4788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查看全文↓ 2018-07-06 10:36:55
  • 151****2679

    如果父母出资时,有说明,或书面赠与协议,是给父母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出资归父母这一方子女单独所有。
    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子女婚后父母参与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是对小夫妻俩共同赠与。
    除非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这一方子女,该住房是父母对子女单方婚后的赠与。

    查看全文↓ 2018-07-06 10:36:49

相关问题

  • 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无权分割;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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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子的话,都算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离婚的时候,如果根据婚姻法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如果女的有良知的话,也许不会要。不过,人家女的变成二婚了,肯定会想拿些补偿的,不然,以后日子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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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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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就不属于你们夫妻的财产,属于你父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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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实际上就是不属于你们的房子除非有证明表明是你们出钱的这个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和你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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