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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是什么意思

148****1448 | 2018-07-06 11:22:36

已有3个回答

  • 146****5479

    您好,现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均已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的时间来认定是否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对于**款和婚前共同还贷的部分,您有证据证明有部分是您或您家人的出资的,可以按照支付比例来计算房产份额。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如没有婚前财产协议,不论没人还多少,均全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您可以根据具体出资比例按照上述原则计算一下。
    购房合同时一人的名字,婚后拿房产证的时候也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登记完毕后,可以到房管局将您的名字加上去,不许支付交易税费,只需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

    查看全文↓ 2018-07-06 11:24:09
  • 138****2772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证加名按赠予处理,具体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请咨询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

    查看全文↓ 2018-07-06 11:23:59
  • 158****7336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后财产除约定归一方所有的外,属于共同财产。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归购买一方;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按出资比例确定夫妻所有的份额。
    5、离婚时,一方抚养子女的,可优先分得住房,并给另一方补偿。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查看全文↓ 2018-07-06 11:23:23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所以婚前买房在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如果结婚前男方买房,那就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后,房子应归属男方。但是如果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所以,婚前婚后买房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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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证加名按赠予处理,具体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请咨询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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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去建委拿这房本和户口本,结婚证,直接就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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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这样的问题也是分情况的,第一种有房有贷的,婚前买的房子是由购房人所有,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共同还贷且共同进行装修使房屋具有大幅增值的,一般法院会视具体情况酌情判房屋所有人给另一方增值补偿;第二种有房没贷的,婚前买的房子是由购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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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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