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村里自住房可以开公司吗

151****9954 | 2018-07-07 20:54:43

已有3个回答

  • 132****1880

    好像都是要用商用办公地址才能注册公司。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56:22
  • 138****9167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住宅是否可以做为经营场所,每个地区都是有地方政策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政策允许,就可以注册,如果地方政策限制住宅商用,就不可以,而且,多数情况下,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一般如果是属于一楼以上的住宅是很难注册的。如果可以,则需提供证明方可注册。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55:56
  • 145****7046

    可以的。 公司是可以租用股东的房产进行经营的。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55:19

相关问题

  • 农村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作为公司资产进行注册的。因为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该使用权不能作为实物注册资本转化为公司资产,而公司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一旦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时,就会按照公司法及破产法的规定清算公司资产,如果公司资产里有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话,该房屋又不能作为对外清偿债务的财产,就会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因此,个人认为农村房屋是不可以作为出资注册公司的。况且,在工商管理局那里应该也不能通过。

    全部3个回答>
  •  注册公司可以用自己的房产,但是房产性质必须具有商用。  相关政策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设立登记或住所(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三)在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您的注册地址是住宅。请您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居委会公章。(并在房产证复印件上有房主的签字)。

    全部3个回答>
  • 通俗来说,自住房就是自住型商品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售价要比普通商品房低百分之三十左右,并且房屋的建筑面积也需在九十平米以下。自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以购买,而且购买之后若想要转让,必须在五年之后才可以进行,而且房产交易所产生收益的百分之三十需上交给财政机构。自住房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吗?自住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由于自住房是以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的价格购入的,所以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贷款的额度将比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额度要低一些,而且在审查贷款资格的时候也会比其他房产类型的贷款要更加严格一些。

    全部4个回答>
  •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的时候要格外小心,多了解一些买房注意事项对你帮助很大的,我总结了一些希望帮到你:  第一类: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第三类: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第四类: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第五类: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六类:乱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超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  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  3.擅自增加项目建设,而将费用分摊给业主。  应对:业主应积极参与,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这样业主委员会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  第七类:购房合同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  应对: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  第八类:房产证拖着不办  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有一套托词,用的**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  应对: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