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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上户口吗

143****4015 | 2018-07-08 23:32:19

已有4个回答

  • 136****9807

    不能落户,廉租房属于租住性质,现阶段上海廉租房还不能迁入户口。

    查看全文↓ 2018-07-08 23:33:39
  • 145****7876

    办理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查看全文↓ 2018-07-08 23:33:18
  • 134****3258

    廉租房已经交楼并且取得房产证的,即可将户口迁入。

    查看全文↓ 2018-07-08 23:33:04
  • 147****5245

    廉租房可以落户口

    廉租房是可以落户的,即使不再居住廉租房了,对于《廉租房租房合同》期限已满,需要将户口迁出的居民,如果已经购买了房产,可以直接在房产所属辖区落户;
    居民可以向廉租房辖区派出所申请一个公共地址落户。但是,该工作人员不建议居民将户口落在公共地址,手续会比较复杂,会影响居民在生活中各种需要户口本的事项;
    廉租房落户的时候,带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根据相人员讲述,申请廉租房需要每年一审核,并非长期居住,不再符合申请廉租房居住条件的居民,次年将不再续签租房合同,将搬出廉租房。这样合同期限已满的居民就需要将户口迁往实际居住地。所以,如果已在廉租房住地申请落户,也要作好迁出的准备。

    查看全文↓ 2018-07-08 23:32:55

相关问题

  •   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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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户手续: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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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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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9月12日刚去海淀户籍办理大厅问过,窗口工作人员说还不可以!我也特别着急想知道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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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已经交楼并且取得房产证的,即可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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