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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集资房没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147****4392 | 2018-07-10 09:47:39

已有3个回答

  • 136****7755

    你好。集资房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属于国家划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所以如果想对集资房进行交易买卖的话是需要将土地使用性质从划拨改为出让,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然后才能拿到土地使用证,拿到土地使用证后才能进行交易过户的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49:03
  • 155****7905

    这样的房子土地的用地性质属于划拨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划拨地和出让地的主要区别是房产出售时,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来源。房改以后,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便为划拨土地。如果职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变成出让了。
    这样的房子在购买时**好慎重些,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集体用地房子只是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一般你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类有:划拔、股份、集体、商品等。.在房屋售价中就要减去这块费用,不能按证件手续齐全的房价计算。**好到当地的房管部门问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48:33
  • 137****5827

    不可以,过户必须有两证,房产证跟土地证,没办法交易的!我是房管局的,不信你可以去你当地房管去问清楚!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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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过户必须有两证,房产证跟土地证,没办法交易的!我是房管局的,不信你可以去你当地房管去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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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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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属于房地产管理中的问题,以前大多如此,是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权属应不成问题,这样的房子土地的用地性质属于划拨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划拨地和出让地的主要区别是房产出售时,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来源。房改以后,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便为划拨土地。如果职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变成出让了。这样的房子在购买时**好慎重些,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集体用地房子只是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一般你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类有:划拔、股份、集体、商品等。.在房屋售价中就要减去这块费用,不能按证件手续齐全的房价计算。**好到当地的房管部门问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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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的房子一般属于单位房子,价格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便宜,但土地证一般不给办(因为使用权是单位的)。商品房不一样,买来后就属于你自己的,一般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至于价格,各地方不一样,但集资的房子肯定比商品房办证便宜。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不能够单独抵押,但单位可以集体抵押.应该可以交易,变更房产证.中国土地有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土地证交易前,有可能会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出现,一、出让 有偿出让 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建房二、划拨 无偿划拨 含有国家福利在内的一些住房土地三、国有土地 以上两种现象,经过一次交易的二次发证就标有国有了,这种土地期满后需要向国家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具体缴费时间配合产权证使用期限**高年限70年)《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你可以转让给任何人和单位,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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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单位集资房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那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是什么呢?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比如有的单位就要求只能在职工内部买卖,不能对社会上的其他购房者销售。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的许可。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职工只是部分出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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