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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148****8069 | 2018-07-10 10:19:24

已有5个回答

  • 132****0136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查看全文↓ 2018-07-10 10:21:09
  • 153****2284

    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2、新政策后得到的经济适用房不能连续出租12个月以上,现在存在检举制度,如果被举报会被政府没收,2009年上半年在北京的西三旗发现多户经济适用房户户主出租,后受到房产没收和罚款的处罚!

    3、满5年后,应将经适房产权性质转为商品房性质,方可出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0 10:20:59
  • 154****3069

    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查看全文↓ 2018-07-10 10:20:39
  • 155****4108

      一、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出租条件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获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可出租经营的,经济适用房出租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损害没有住房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条件

      1、个人居住经济适用房不足5年,不得对外出租,购买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按照当地政府原价、折旧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使用房满5年,转让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比例向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有人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相关土地收益款,可以取得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

      备注: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

    查看全文↓ 2018-07-10 10:20:14
  • 152****1752

    其实法律都有规定。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33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因此,经适房在购房人取得购房资格并购买经适房后,如果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则不能将该经适房用于出租。在满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购房人按照政府规定,缴纳了相关款项,取得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后,则可以将该房产用于出租经营。

    查看全文↓ 2018-07-10 10:20:02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一)首先肯定的是经济适用房是违法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经济适用房出租有什么后果?经济适用房出租有什么后果?(一)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经济适用适用房出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广大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而没有房主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因为经济适用房资源是有限的,每年都有大量的有购买资格的人在苦苦等待轮侯的机会。因此,如果经济适用房出租了,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实际也是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二)收回房屋政府发现后应该按原购进价格,扣除相应的折旧费用后退还余下的房款,收回房屋。(三)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的情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因违反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的相关规定,所签委托代理出租的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后,中介公司应当返还讼争房屋及相关物品,同时恢复原状,第三人应由讼争房屋内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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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可以出租吗?1、经济适用房出租是不合法的。因为政府是明确规定禁止出租经济适用房的,全国各地还依据相关法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具体的可以查看当地有关规定。如2005年杭州市政府颁发的99号文里,明确规定禁止经济适用房出租。在现行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也有写明,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2、如果将经济实用房出租,则属于运营领域,违反了国度向其发售经济实用房的初志。从全体公道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必要补缴收益是正当的。经适房可以出租吗?经济适用房出租有限制吗?经济适用房出租有限制吗?1、受产权方面的限制。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33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2、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所以说,出租经济适用房受到产权方面的限制。3、居住年限的限制。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作为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也不允许出租。居住人在满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购房人按照政府规定,缴纳了相关款项,取得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后,则可以将该房产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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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满5年后,应将经适房产权性质转为商品房性质,方可出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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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前提是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可以进行出租,因为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没有获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出租经营的,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转让,那么由政府按照原价或者是考虑折旧以及物价水平等相关因素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其实就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的住宅,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下达计划用地,采用的是行政划拨的方式,这样就免收了土地出让金,而对于其他的收费通常实行减半征收,出售的价格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来确定。目前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有三个比较显著的特征,分别是实用性经济性以及保障性,同样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在交易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要满足5年的时限。

  • 不行。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牺牲了该部分土地收益。如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即便出租人是因为经济窘迫需靠房屋租金维生,但只要其有房子住,就说明其面临的是经济困难,而非居住困难。因此,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济适用房前需补缴收益是合理的。北京地区规定,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严格禁止出租,否则将由区县住保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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